臨沂通報5起腐敗典型案例5“村官”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016-04-29 14:39:05 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雪 字號:T|T
摘要】4月27日,臨沂市紀委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4月27日,臨沂市紀委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分別是:

  一、蘭山區棗園鎮陶家莊村原黨支部書記閆公堂利用職務之便,偽造拆遷補償協議,騙取房屋拆遷補償款,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二、羅莊區褚墩鎮蘭山村原黨支部委員兼會計張開進利用職務之便,冒領他人農村養老保險金,收受他人賄賂,套取國家糧食補貼資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三、河東區相公街道東南旺社區原黨總支副書記、東南旺二村黨支部書記解玉亮虛列私分村集體居民樓工程款,侵佔集體資金,收受他人賄賂,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蘭陵縣金嶺鎮壓虎莊村原黨支部書記付良田利用職務之便,虛報、代領村幹部工資,在村賬目中虛列個人開支,為他人違規辦理庫區移民補助,坐收坐支村民土地承包費,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五、沂水縣四十里堡鎮小官莊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委員王英洪利用職務之便,夥同他人侵佔集體資金,私設賬外賬,挪用、滯發低保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通報指出,上述侵害群眾利益的5起典型問題,直接損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啃食群眾獲得感,揮霍群眾對黨的信任,侵蝕和削弱黨的執政基礎,全市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基層黨員幹部要引以為戒,始終牢記宗旨,嚴格遵紀守法,自覺廉潔履職。

  通報要求,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推動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向基層延伸的重要舉措,也是紀檢監察機關執紀監督問責的職責所在。市委對這項工作高度重視,印發了《關於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實施意見》,對集中整治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把思想行動統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來。縣、鄉黨委要切實發揮關鍵作用,把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分內職責,堅持問題導向,下大氣力開展整治工作,防止“微腐敗”造成“大禍害”。財政、民政、公安、農業、扶貧等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搜尋各自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開展系統性、區域性專項治理。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從嚴監督執紀問責,集中精幹力量查處一批突出問題、問責一批重點案件、通報一批典型案例,向社會持續釋放執紀必嚴、常抓不懈的強烈信號,堅決遏制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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