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交通網際網路+運作 18項業務可線上辦理

2016-04-21 16:38:24 來源:齊魯網 作者:孫凱旋 王源露 責任編輯:張靖浛 字號:T|T
摘要】4月21日,記者從淄博公安交警交通管理“網際網路+”全面運作新聞通報會上獲悉,自4月21日起,預選機動車號牌、補領機動車號牌、換領機動車號牌、補領機動車行駛證、換領機動車行駛證、補領檢驗合格標誌、變更車主聯繫方式、駕駛證期滿換證、超齡換領駕駛證、遺失補領駕駛證、損毀換領駕駛證、延期換證、延期審驗、延期提交《身體條件證明》、變更駕駛人聯繫方式、電子監控處理、繳納罰款、駕駛人考試預約等18項交管業務可線上辦理。

  4月21日,記者從淄博公安交警交通管理“網際網路+”全面運作新聞通報會上獲悉,自4月21日起,預選機動車號牌、補領機動車號牌、換領機動車號牌、補領機動車行駛證、換領機動車行駛證、補領檢驗合格標誌、變更車主聯繫方式、駕駛證期滿換證、超齡換領駕駛證、遺失補領駕駛證、損毀換領駕駛證、延期換證、延期審驗、延期提交《身體條件證明》、變更駕駛人聯繫方式、電子監控處理、繳納罰款、駕駛人考試預約等18項交管業務可線上辦理。

  駕駛證申領實現一站式辦結

  據了解,公安部139號令正式實施,駕駛人報名受理流程由原先的學員去駕校報名,轉變為申請人直接到公安交警車管部門辦理。申請人先到體檢站體檢,同時進行人像採集,體檢合格後持體檢表、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就近到所在區縣交警大隊車管所辦理面簽和駕駛證申領受理手續,並選擇駕校學習。

  為方便學車人員報名,各區縣交警大隊車管所業務廳設立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受理崗,負責辦理駕駛證初學、增駕業務的面簽、報名受理。推行駕駛人報名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結,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在車管所一次辦完體檢、照相、面簽、報名受理和收費等所有報名手續。

  駕駛人考試推行網際網路自主約考

  科目一考試由原先的社會考場全部轉移到交警支隊和各區縣交警大隊自備考場,方便群眾就近考試。科目二、科目三和安全文明考試仍集中到交警支隊監考科考場進行。申請人在各區縣交警大隊車管所辦理面簽、受理完畢後,可通過網際網路預約平臺預約相關科目考試,自主預約考試科目、考試場地和考試時間。

  對於4月1日前已在公安交警部門辦理報名受理的學員,也需按新的考試預約辦法,由本人通過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辦理網簽,遇有與資訊不符無法註冊的,本人持身份證到就近區縣交警大隊車管所辦理面簽。申請人網簽、面簽成功後,登錄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按網頁提示進行相關科目的考試預約。需要注意的是,考生考試前要到各區縣交警大隊車管所繳納考試費,也可到魯中教考中心業務大廳繳納考試費,否則將無法考試。考試費可以單科繳納,也可以一次性全部繳納,考生在參加考試時,應當攜帶身份證、考試費發票進場考試。

  交通違法處理業務實現網上繳費

  交通違法處理業務包括電子監控處理和繳納罰款業務。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可以處理單筆罰款200元以下、累計記分12分以下的交通違法電子監控記錄,處理完畢後直接在網際網路繳納罰款。繳納在公安機關或路面執勤民警開具的處罰決定書需憑處罰決定書號在決定書開具2日後,在網際網路繳納罰款。

  1年內,同一機動車或同一駕駛證在網上允許辦理的車駕管業務的次數各為1次。而機動車具有被盜搶、登出、扣留、事故逃逸、鎖定情形的,則不允許辦理補、換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業務。

  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雖正式運作,但可能因為網路不穩定等各種原因出現業務辦理流程不順暢等問題,在此,淄博公安交警提醒廣大市民,在申請車駕管業務、交通違法處理業務或考試預約業務時,可登錄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詳細了解辦理流程和操作指南,也可以登錄淄博公安交警網進行查詢,如果遇到車駕管業務、交通違法處理業務或考試預約業務問題,可撥打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交通管理科或監考科諮詢熱線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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