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4月起整治公用企業限制競爭及壟斷行為

2016-04-15 09:26:11 來源:齊魯網 作者:孫凱旋 周坤 責任編輯:張靖浛 字號:T|T
摘要】記者從淄博市工商部門獲悉,自4月至10月,對淄博市公用企業目前供水、供電、供氣、公共交通、殯葬等行業存在的強制交易、亂收費用、搭售商品等破壞公平競爭環境的行為開展集中整治。

  記者從淄博市工商部門獲悉,自4月至10月,對淄博市公用企業目前供水、供電、供氣、公共交通、殯葬等行業存在的強制交易、亂收費用、搭售商品等破壞公平競爭環境的行為開展集中整治。

  為加強社會監督和社會共治,共同營造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淄博市工商部門公佈舉報電話:3110936,3110906。

  當前公用企業經營中突出問題的主要表現形式有:

  供水、供電、供氣公用企業

  1.強制或變相強制申請辦理水、電、氣入戶的經營者或消費者購買其提供的入戶設備和材料。如:以産品品質不合格或不了解安裝技術等藉口,對用戶自行提供的合格設備和材料,不提供或拖延提供水、電、氣服務等;

  2.強制或變相強制用戶接受其指定經營者提供的服務,如:以打包收取服務費、安裝費等名義,強制用戶接受本應由公用企業提供的水錶委託檢定服務、指定施工單位的設計、安裝工程等服務;

  3.強制或變相強制向用戶收取最低用水(電、氣)費用、強行向收取用戶“用水(電、氣)押金” “保證金”或者強行指定、收取“預付水(電、氣)費”的最低限額;

  4.強制或變相強制用戶購買保險(如財産損失險、人身意外傷害等)或其他不必要的商品;

  5.水電氣企業及其下屬單位或被指定的經營者的濫收費用行為,例如對新建住宅樓住戶強制收取入戶費(電力管網建設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電卡、提供用電服務;向用戶強制收取氣瓶檢測費、氣瓶清潔費,否則不予供氣等。

  公共交通企業

  1.用戶初次申領公交IC卡時,公交公司收取或變相收取明顯高於成本價的工本費或押金;

  2.強制或變相強制乘客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3.在辦理公交IC卡時,強制或變相強制乘客接受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延伸服務或濫收費用。

  殯葬行業企業

  1.強制死者家屬購買其銷售的骨灰盒、祭奠用品,否則不予提供殯葬服務或保存骨灰等延伸服務;

  2.在殯葬費用中直接計入骨灰盒、祭奠用品等的費用,濫收死者家屬費用;

  3.強制或變相強制死者家屬接受其他收費祭奠服務。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