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淄博市衛生計生系統發佈公開招聘公告

2016-04-01 13:43:07 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張澤華 責任編輯:張靖浛 字號:T|T
摘要】為進一步加強淄博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該市衛生專業水準,按照省、市公立醫院改革和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結合淄博市衛生事業發展和部分醫療衛生單位工作需要,2016年淄博市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中國網山東魯中4月1日訊 (記者 張澤華)記者從淄博市衛生局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淄博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該市衛生專業水準,按照省、市公立醫院改革和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結合淄博市衛生事業發展和部分醫療衛生單位工作需要,2016年淄博市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組織形式

  招聘工作採取與省裏同步筆試,淄博市及各區縣分別組織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和錄取聘用的組織形式。

  二、招聘範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應聘初級崗位的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後出生),應聘中級崗位的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1970年4月9日以後出生),應聘高級崗位的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1965年4月9日以後出生);

  (四)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徵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徵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其中已通過2015年全國衛生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人員可視為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已通過2015年全國衛生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人員可視為取得衛生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其他應聘人員須在報名首日之前取得。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係的崗位。

  三、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2016年淄博市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式進行:

  (一)報名

  報名工作採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詢時間:2016年4月9日9:00-4月13日11:00。

  繳費時間:2016年4月9日9:00-4月13日16:00。

  審核時間:2016年4月9日9:00-4月13日11:00。

  報名地址:

  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sdzb.hrss.gov.cn)“事業單位招聘專欄”欄。

  網上報名:應聘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全面、詳實地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資訊,並上傳有關電子版照片(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純色背景)、學歷學位證書等核心條件;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原版成績單(附與學歷學位認證時相同的正規翻譯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譯件);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專業)學位證明),按規定的報名時間(以報名系統時間為準)提交報名資訊(每人限報1個崗位)。應聘人員其他應聘條件有關證件材料的照片可暫不上傳,待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驗看。

  報名資訊經初審通過後,不能更改。

  應聘人員須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資訊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身份證及資訊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註冊報名資訊,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變造證件、證明(其他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後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為保護應聘人員的個人隱私,報名資訊中將不再涉及聯繫電話等個人資訊。報名、筆試資訊在市人社局網站(sdzb.hrss.gov.cn)發佈,市及各區縣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等環節的資訊在分別在市衛生人才網(wsrc.gov.cn)及各區縣相關網站(附件2)發佈,市及各區縣擬聘用人員公示資訊分別在市及各區縣人社局網站(附件2)發佈,應聘人員應注意及時查看。由於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資訊而造成的不良後果,責任自負。

  2、網上初審: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並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訊進行網上初審,同時做好諮詢工作。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要初審不通過並説明原因;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註明缺失材料,並允許應聘者補充後再次提報。對通過網上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資訊,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應聘資訊後,可在查詢時間內查詢報名網上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交費的,視為棄權。繳費成功後,應聘人員于2016年5月4日-7日登陸網站列印《淄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錶》、《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和筆試准考證。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免筆試考務費,上述應聘人員在網上初審通過後,于2016年4月12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機關第二綜合辦公樓(淄博市張店區聯通路202號)327辦公室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的有關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複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複印件)。派遣期內畢業生應聘人員,也可持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複印件)。

  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我市招募的“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4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應聘的,實行定向招聘。定向招聘崗位限正在或曾經淄博服務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包括戶籍地或生源地為淄博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已享受優惠政策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經筆試進入資格審查範圍的,資格審查時除提交相關資料和同意應聘證明外,參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持共青團山東省委出具的考核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持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區縣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項目人員持區縣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服務期滿的,也可出具服務期滿證書或區縣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的服務期滿證明。

  報名結束後,除高級專技崗位外,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崗位、中級專技崗位、急需崗位和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崗位按2倍)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崗位、中級專技崗位、急需崗位和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崗位按1:2)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崗位。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將不能改報,做退費處理。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市及區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指導下具體負責。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筆試後,進入資格審查範圍的應聘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淄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錶》、《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身份證、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www.chsi.com.cn)驗證列印)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執(職、從)業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國內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或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證明,並能夠正常畢業。應聘招聘專業有方向要求的崗位,還需提供能體現研究方向的就業推薦表、畢業論文答辯登記表、研究生部(教務處)方向證明等相關材料之一。國(境)外畢業生應聘的,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須在報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績單(附與學歷學位認證時相同的正規翻譯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譯件)等材料。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許可權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對在職人員出具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確有困難的,除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外,也可在面試成績公告後3個工作日內提交,否則視為棄權。應聘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還需提交與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合同無鑒證章的需提供人社部門蓋章的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或社保繳費相關材料)、聘用合同、公務員錄用手續等工作經歷相關材料。

  進入資格審查範圍的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的其他要求,詳見市或各區縣資格審查公告。

  五、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採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考試分筆試(滿分100分)和面試(滿分100分)兩部分;考試總成績為100分,按筆試與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

  高級專技崗位的應聘人員免筆試,面試成績佔總成績的100%。

  (一)筆試

  筆試採取與省裏統一時間、統一試卷、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6年5月7日下午14:00—16:30。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佔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

  為保證新進人員的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後,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範圍人員,不滿上述比例的按實有人員確定。所有進入資格審查範圍的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於最低合格分數線。

  高級專技崗位的應聘人員,經網上初審通過後,全部進入資格審查範圍。

  (二)面試

  面試工作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市屬單位(含文昌湖區所屬單位)面試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的方案組織實施;區縣及以下單位面試方式由區縣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確定。面試應體現崗位特點和專業要求,可採用專業測試、結構化測試、情景模擬、答辯及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組織。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六、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範圍的人員(未按時提交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等材料的視為放棄考察、體檢資格)。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考察、體檢範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於70分。如同一崗位中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進行比較確定進入考察、體檢範圍人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按預先規定條件或加試確定。

  應聘涉及兩個及以上單位歸類合併招聘崗位的人員,將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選擇具體招聘單位。如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前述辦法確定排序。

  考察、體檢時先按1:1的比例進行。因考察、體檢不合格和棄權造成空缺的崗位,可從應聘同一崗位進入考察、體檢範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如有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考察工作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考察可採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並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提供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並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

  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對於已經懷孕的應聘人員,可延期進行胸透檢查項目。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且符合聘用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公告中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簽訂合同時按規定執行。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的原則上按照招聘崗位類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對於公立醫院確定的聘用人員按照深化公立醫院編制人事制度改革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八、其他事項

  1、招聘專業的審核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註明的專業為準。

  2、應聘時學歷、學位、派遣期等應聘條件需符合對應關係。

  3、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是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的畢業生。國(境)外高校畢業生視同。

  4、派遣期內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2014年、2015年畢業生和2016年應屆畢業生。2014年、2015年、2016年國(境)外高校畢業生視同。

  5、工作經歷是指與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或被公務員錄用、事業單位聘用後的工作經歷。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時間截止到報名首日。

  6、在職人員是指與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或被公務員錄用、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是指與單位簽訂初步就業協議的人員。

  7、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應聘的,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專業要求,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認定。

  8、未明確的時間計算截止日為報名首日。

  9、應聘人員如果認為招聘過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影響了自身合法權益,可在具體行政行為公告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10、應聘人員一經錄用,必須于3年內取得所聘崗位相應的執業資格,否則予以解聘。

  九、諮詢監督及其他

  此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面試輔導班。招聘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及社會各界監督,諮詢監督電話及公告網址見附件。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連結:

  《2016年淄博市衛生計生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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