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淄博市教育局正式發佈《淄博市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記者梳理髮現,2016年淄博市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組織和錄取工作整體提前一週進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將首次納入錄取限制條件。
初中學生電子成長檔案建立 中考安排總體提前一週
自初中2012級學生開始,啟動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並全面建立初中學生電子成長檔案,對學生實施過程性評價。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作為中考招生不同批次考生錄取的限制條件使用。
另外,綜合考慮考試組織以及保密等各方面因素,自今年開始,全市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組織和錄取工作整體提前一週進行。本著增強錄取規範性和可操作性原則,繼續完善普職一體化網上招生錄取形式,確保錄取工作公開、透明。
三類志願可兼報 學籍戶籍不一致需回戶籍地考試
普通考生志願填報分兩次進行,兩次志願填報均設置三類,即“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類志願設置1個、普通高中類志願設置一個指標生志願和兩個非指標生志願(為平行志願)、初中後職業教育類(不含“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學校設置兩個平行志願,三類志願均可兼報,為考生提供多樣化選擇空間。
2016年開始,學籍與戶籍不一致的非外來務工子女畢業生,一律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學業水準考試及高中招生錄取,且不參與普通高中推薦錄取和指標分配錄取。
錄取優化為2批次 分數線差距下調為50分以內
《意見》分別對普通高中和初中後職業教育錄取原則進行調整和完善,在原來4門會考科目作為錄取限制條件的基礎上,自今年開始再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納入錄取限制條件。同時,在堅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形成健全學科知識體系這一政策理念指揮引領不動搖的前提下,將錄取批次由去年的至少2B2C、至少4C、4C以下三個批次調整為至少3B2C和3B2C以下兩個批次。
另外,鋻於學業水準考試總分降低,自今年開始,將各初中學校分配指標錄取分數線差距由原來的控制在80分之內調整為50分之內。為增強規範性和可操作性,進一步調整綜合錄取程式,分成先後三部分按照錄取原則依次進行擇優錄取,一經錄取即不再參與後面其他志願學校的錄取。特別説明,已經被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參與徵集志願填報。
據了解,今年中考招生工作在教育民生、陽光招生及政策宣傳方面更加關注,有利於讓社會各界熟悉中考招生政策的制定依據和改革意圖,共同維護招生公平和教育公平,打造風清氣正的中考招生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