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地方誌系統先進集體出爐 淄博史志辦公室入選

2016-03-22 09:44:11 來源:齊魯網 作者:楚春霞 孟明 責任編輯:張靖浛 字號:T|T
摘要】2015年12月29日,全國地方誌系統先進模範座談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隆重表彰全國地方誌系統32家先進集體及10名先進工作者。淄博市地方史志辦公室名列其中,被表彰為“全國地方誌系統先進集體”。

  2015年12月29日,全國地方誌系統先進模範座談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隆重表彰全國地方誌系統32家先進集體及10名先進工作者。淄博市地方史志辦公室名列其中,被表彰為“全國地方誌系統先進集體”。

  修志問道,直筆著史,勤於耕耘,終有收穫。淄博市地方誌辦公室獲此殊榮,是國家對地方誌工作的最高獎勵,也是山東省唯一受到表彰的先進集體。“獲得這項榮譽,是淄博市史志事業發展歷程中的一件大事,這是在當前市委、市政府提出‘一個定位、三個著力’總體要求,全市上下共謀突破、共求發展的大背景下,全市史志系統以實際行動積極踐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標要求所取得的重要成果。”淄博市地方史志辦公室主任畢建國説。

  近年來,淄博市史志辦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三級《地方誌工作條例》、《山東省地方史志工作條例》、《淄博市地方史志工作條例》和《規劃綱要》精神,堅持“強化依法編修、打造志鑒精品、創新館網開發、建設四型機關”工作思路,對標先進,志書、年鑒、網站、方志館、理論研究、開發利用等全市史志事業實現持續健康發展,各項工作創先爭優走在了全省前列,為工業強市、文化名城和生態淄博建設提供了堅實的精神動力、決策參考、資訊服務和智力支援。

  出臺全國首部地市級史志工作法規。作為全國第一部地市級地方史志工作法規——《淄博市地方史志工作條例》經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于2010年1月1日正式施行起,至2011年上半年,全市8個區縣和高新區相繼以政府名義出臺地方史志工作政府規章。國務院法制辦網站以《淄博市史志辦貫徹落實三級條例依法推進修志進程》為題予以宣傳介紹。2013年,積極爭取市人大常委會支援,對全市貫徹實施《條例》情況進行執法檢查,推進全市史志依法修志工作。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在權力清單編制工作中,梳理確定部門行政權力事項7項;在責任清單編制工作中,梳理具體責任事項5項。同時進一步優化權力事項運作流程,把法治思維、法治理念貫穿服務全過程,努力做到“法定事項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率先在全省完成第二輪修志工作。淄博市第二輪修志工作自2001年5月啟動,時間緊,任務重,規劃編纂1部市誌、8部區縣誌、1部高新區志。經過全市史志系統艱苦努力,至2013年10月全面完成,比省要求提前5年,比全國要求提前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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