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在淄博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民政窗口前,淄博市台州商會副會長張銀海手捧剛列印出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高興得合不攏嘴。這張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51370300MJE0980492”的證書,是淄博市頒出的首張社會組織“三證合一”登記證書。
當日,淄博市為5家社會組織頒發了首批“三證合一”新登記證書。這也標誌著,從這天開始,淄博市在社會組織領域全面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改革。原來成立社會組織必須辦理的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將合併為載入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登記證書,新登記證書由民政部門統一核發。
據悉,此次改革依照的是國務院有關“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要求和民政部、省民政廳的工作部署,改革後,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資訊共用”方式,將原來由民政、質監、稅務部門核發的三本登記證,整合為民政部門核發的一本登記證。新的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在醒目位置標注有18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取代原來的登記證號和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社會組織在全國範圍內唯一的身份識別碼,社會組織變更或登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保持不變,保留回溯查詢功能。
淄博市民政局相關負責同志介紹説,2016年3月15日前在該市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應利用變更、備案、年檢、證書到期、評估表彰等機會,及時完成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新登記證書的換發工作。2017年1月1日前,社會組織未換發的登記證書可繼續使用;自2017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載入社會組織統一信用代碼的登記證書辦理相關業務。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