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熱議海南伴娘醉酒身亡事件:勸酒要適度

2016-09-14 11:22:13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9月11日淩晨,海南文昌的一場婚禮上,28歲的伴娘楊某因酒精中毒,導致嘔吐物堵塞呼吸道,窒息身亡。”律師表示,若認定當事女子係在婚宴中飲酒致酒精中毒身亡,則女子本人、婚宴召集者以及勸酒者均要承擔對應的責任。

  

  伴娘婚禮上遭勸酒

  9月11日淩晨,海南文昌的一場婚禮上,28歲的伴娘楊某因酒精中毒,導致嘔吐物堵塞呼吸道,窒息身亡。這一消息引發網友熱議,不少市民也通過鏡頭表達了自己對此事的看法。

  據同濟文昌市人民醫院急診科醫生何瑞俊回憶,11日零點15分左右,幾名年輕人攙扶著一名女子來到醫院,當時這名女子已經失去了意識,沒有了呼吸。經過40分鐘的搶救,該女子被宣告死亡,死因是酒精中毒,導致嘔吐物堵塞了呼吸道,引發窒息。而此前,朋友圈中傳播的則是該女子豪放飲酒到醉酒及搶救的過程。

  

  伴娘婚禮上遭勸酒

  12日,記者採訪了海口市民關於此事的看法,李先生:“我覺得離伴娘最近的兩個男人是最應該照顧好伴娘的,婚禮上也不應該強迫別人喝酒,能喝多少就喝多少。”

  姚先生覺得這是一個非常不好的習俗,“我覺得伴娘飲酒過量死亡是一個多方面的責任,婚禮的主辦方應該在有人感到不適的時候要及時勸阻,因為有些人喝酒之後自製力已經沒有了,很容易發生事故。”

  羅先生告訴記者,他也遇到過在婚禮上勸酒的情況,“酒喝的多了就會容易發生危險,所以勸酒還是要適度。”

  

  市民接受採訪

  胡女士覺得喝酒還是看自己的能力,“婚禮上就是為了讓大家高興,所以喜歡勸別人喝酒,但是對於被勸的一方,要根據自己的能力來選擇喝還是不喝。”

  律師表示,若認定當事女子係在婚宴中飲酒致酒精中毒身亡,則女子本人、婚宴召集者以及勸酒者均要承擔對應的責任。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伴娘,要對自身負起主要責任;婚宴的召集者即新郎新娘,有義務保障參加婚禮賓客的安全,在此事件中要擔負次要責任(一般宴會召集者的責任賠付比例佔死亡賠償總金額的百分之五左右)。若經調查,同桌男子有勸酒行為,特別是在女子已經表現出不勝酒力後仍強行勸酒,那麼勸酒者也要擔負責任。(孟凡盛 王海雲)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