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訊(記者 黃曉宇)患者伍某因牙齦出血到海淀某醫院牙科就診,豈料在拔牙時伍某出血不止,在醫院血液科輸液、輸血治療後,伍某不治身亡。因認為醫院的診療行為存在嚴重過錯,與患者的死亡存在因果關係,伍某妻子及子女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為由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醫院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各項費用。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訴稱,患者伍某于2月10日,在神志清醒的情況下,因牙齦出血前往被告醫院牙科就診,被告牙科未查明其是否有手術指徵的情況下,擅自拔牙致患者出血不止。6小時後,患者入住被告血液科。被告血液科在未明確診斷、未考慮患者有腦梗病史、未與患者家屬溝通的情況下,為患者連續輸液、輸血,但病情越來越嚴重。2月14日下午,患者出現頭疼伴噁心,于次日身亡。
原告認為,被告的診療行為存在嚴重過錯,與患者的死亡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理由如下:一、牙科拔牙前未查明患者是否有手術指徵,擅自拔牙;二、血液科未明確診斷,未考慮患者的腦梗病史,連續輸液、輸血,未檢測液量的排出,致使患者的病情越來越嚴重;三、血漿輸入前未作血漿對比試驗,是否溶血,以致患者輸入5分鐘後身體不適,10分鐘後昏迷。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醫院賠償醫療費34800元、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待司法鑒定後確定。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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