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豫東鄉村“流動餐廳”生意非常紅火。之所以受農民歡迎,一是服務週全。餐桌、餐凳、食具、廚師、服務員一應俱全,減少了主家辦紅白喜事時借桌凳、食具的麻煩。二是菜價低廉。“流動餐廳”的菜價一般都是200元、300元一桌,根據主家要求訂制。同樣的飯菜比起飯店一桌要低50元至100元。三是方便快捷。因為酒席都是“流動餐廳”提前做好帶來的,只是稍微加工就可食用。筆者見到的“流動餐廳”人員一般都是3人或6人,根據訂桌多少而定。
據了解,鄉村“流動餐廳”大都是農民自主經營,鄰里親戚搭夥合作,各個鄉鎮都有。之所以菜價低廉、經濟實惠是因為省去了房租、服務費等開支。但是,他們在購進原料時,既不進行質檢,也不索證要票,以價低實惠為準,而且廚師和服務人員的健康狀況也不得而知,食品品質和安全存在隱患。
建議:一是國家制定統一的行業標準和相應的監督管理辦法,讓有關部門有章可循。二是辦證經營,加強監管。“流動餐廳”從業人員應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個人健康證。同時要定期或不定期對“流動餐廳”的食品進行檢查,讓鄉村“流動餐廳”真正成為老百姓的放心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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