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雙簧”設套騙政府1.1億 小官巨貪走向被告席(圖)

2016-07-07 15:47:18 來源:新華網 作者:董柳 責任編輯:申川飛 字號:T|T
摘要】【小官巨貪1.1億】東莞市黃江鎮原鎮委書記倫錦洪涉嫌貪污罪、受賄罪由東莞市中院開庭審理。倫錦洪被指控在擔任黃江鎮委書記期間夥同他人共同貪污人民幣11229.665萬元、港幣18萬元,受賄人民幣500萬元、港幣150萬元。黃江鎮原黨委副書記袁俊森被控參與共同貪污同臺受審,另一名商人梁志淩因參與共同貪污並涉嫌行賄1500余萬元亦同時受審。

“唱雙簧”設套騙政府1.1億 小官巨貪走向被告席

“唱雙簧”設套騙政府1.1億 小官巨貪走向被告席

  官不大,涉貪的數額可不小,又一例小官巨貪走上被告席。昨日,東莞市黃江鎮原鎮委書記倫錦洪涉嫌貪污罪、受賄罪由東莞市中院開庭審理。倫錦洪被指控在擔任黃江鎮委書記期間夥同他人共同貪污人民幣11229.665萬元、港幣18萬元,受賄人民幣500萬元、港幣150萬元。黃江鎮原黨委副書記袁俊森被控參與共同貪污同臺受審,另一名商人梁志淩因參與共同貪污並涉嫌行賄1500余萬元亦同時受審。

  廣東省檢察機關表示,“小官巨貪”在當下呈現出四大新趨勢,建議通過建立健全內控機制,適度分解部門及個人權力,推進基層權力運作公開化,加強對基層領導幹部的反腐警示教育來堵住“小官巨貪”的出現。

“唱雙簧”設套騙政府1.1億 小官巨貪走向被告席(圖)

“唱雙簧”設套騙政府1.1億 小官巨貪走向被告席

  與副手合夥“賺差價”

  黃江鎮位於東莞市東南部,全鎮總面積約98平方公里,鎮內交通發達,往香港、廣州、深圳、惠州等大中城市均在一小時車程內,該鎮還先後獲得“全國百強鄉鎮”等稱號。

  良好的區位優勢,土地就分外值錢。起訴書顯示,倫錦洪主要栽在土地上。

  據檢方起訴書,2007年年初,時任黃江鎮黨委書記的倫錦洪在獲知黃江鎮雄昌塑膠廠有限公司(簡稱“雄昌塑膠廠”)欲以7000多萬港元轉讓該廠所在地塊後,便意圖通過先找人收購上述地塊,再促成政府高價回購,假冒雄昌塑膠廠方代表跟政府方簽訂虛假合同的方式來侵吞公款。

  隨後,倫錦洪找到了時任黃江鎮黨委副書記的袁俊森及袁的同學梁志淩。梁志淩還是東莞市萊鋼鋼結構有限公司(簡稱“萊鋼公司”)的董事長。

  根據指控,倫錦洪將上述計劃告知兩人後,便交由兩人具體操辦。一方面,梁志淩按倫錦洪的指示私下與雄昌塑膠廠方代表勞明智多次洽談,並最終以7400萬港元作為購地價格達成協定;另一方面,倫錦洪則負責召開黨政領導班子會議,推動黃江鎮政府將雄昌塑膠廠所在地塊徵收作為政府儲備用地。

  2007年12月5日,在梁志淩與雄昌塑膠廠正式簽訂購地協議後,梁志淩安排張偉財(另案處理)假冒雄昌塑膠廠董事與黃江鎮政府就購地價格進行談判。

  指控稱,為使徵地過程順利,並且在追討徵地餘款方面得到關照。梁志淩與張偉財經商議後決定,由梁志淩提供資金,張偉財出面,送給黃江鎮副鎮長袁柱波(另案處理)11萬港元,送給黃江鎮黨委委員譚皓強(另案處理)10萬港元,送給黃江鎮黨委委員蔡耀芬(另案處理)10萬港元,共31萬港元(折合人民幣29萬元)好處費。

  起訴書稱,在未經班子會議再次討論決定的情況下,袁俊森確定以單價1710元人民幣每平方米徵收上述地塊,並於2007年12月17日作為黃江鎮政府的代表之一與假冒雄昌塑膠廠方代表的梁志淩簽訂了總價為18210.645萬元人民幣的徵地合同。

  截至案發,黃江鎮政府陸續轉賬支付12000萬元人民幣至梁志淩實際控制的東莞市雄益貿易有限公司的賬戶,在如約支付給雄昌塑膠廠7400萬港元後,倫錦洪等人將剩餘的款項侵吞。其中倫錦洪分得約3600萬元人民幣,袁俊森分得約2000萬元人民幣,梁志淩分得約1450萬元人民幣。

  2015年4月,袁俊森向東莞市人民檢察院投案自首。

  受賄650萬都事關土地

  根據指控,2006年的一天,梁志淩為了在土地開發等方面得到時任黃江鎮黨委書記倫錦洪的關照,在大朗鎮帝豪酒店送給倫錦洪150萬港元,倫錦洪答應給予關照並將錢款收下。

  2004年年底,倫錦洪與商人溫容興(另案處理)因工作關係結識。2006年下半年,倫錦洪向溫容興提出黃江鎮有一塊約10萬平方米的商業用地可以開發,並詢問溫容興能否推薦有實力的公司來投資該項目。

  後來,溫容興找到廣州祥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廣州祥能公司”),並將其欲與廣州祥能公司合作開發上述地塊的意向告知倫錦洪,希望倫錦洪能促成此事。為此,倫錦洪曾帶隊到上述公司參觀考察以造勢,並指示鎮政府分管領導協助廣州祥能公司辦理土地招拍挂等相關手續。

  最終,廣州祥能公司于2008年3月21日中標。期間,溫容興為了表示感謝,向倫錦洪提出可以將深圳海岸大廈東座249號商鋪的一半所有權(價值約800萬元人民幣)低價賣給倫錦洪,倫錦洪同意後僅實際出資300萬元人民幣。因上述商鋪係溫容興名下運通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運通公司”)的唯一資産,2007年10月,溫容興將運通公司的一半股份轉讓給倫錦洪的妻子,倫錦洪通過這一方式收受溫容興所贈送的價值500萬元人民幣乾股。

  該案目前尚未宣判。

“唱雙簧”設套騙政府1.1億 小官巨貪走向被告席(圖)

“唱雙簧”設套騙政府1.1億 小官巨貪走向被告席

  廣東還有哪些小官巨貪?

  黃華輝(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徵收儲備處原副處長):被指控主要在擔任科級幹部期間多次收受3人賄送的人民幣8891萬元,目前已開庭

  陳東(廣東航興貿易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被指控挪用公款2.17億元,另有受賄行為,目前已開庭

  張新華(原廣州市國營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總經理):一審被查明貪污受賄共3億多元,一審被判死刑

  檢察機關分析小官巨貪犯罪4個新趨勢:小官巨貪“抱團”作案

  記者從廣東省檢察院了解到,2015年以來,廣東檢察機關共辦理科級以下幹部“小官巨貪”涉嫌貪污賄賂100萬元以上的案件148件201人。辦案部門發現該類犯罪呈現四個新趨勢——單筆犯罪數目趨向增大、作案方式趨於隱蔽化、犯罪主體由單人作案向利益同盟發展、發案行業與群眾利益更加直接相關。

  檢察機關過往查處的科級以下幹部貪腐案件,多數通過少量多次、長期蠶食的方式聚斂財富。近年來查辦的案件顯示,“小官”長期紮根基層,關係網錯綜複雜,或經手收支單位大筆經費,或處於直接掌握項目管理、招投標、物資採購、工程款結算等環節的優勢資源崗位,“含金量”很高,對行賄人有直接的影響力,故其收受賄賂的單筆數額更大。

  “抱團”作案也是一個新趨勢。據介紹,在當前反腐的大環境下,單人作案風險、難度較大,因而“小官”多選擇集體犯罪組建利益同盟,上下級之間形成利益均沾的貪腐鏈條,內外勾結、一條龍作案。

  檢察機關表示,權力觀扭曲,個人私欲膨脹是“小官巨貪”犯罪的首因。部分幹部和工作人員未能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熱衷於迎來送往,沒有將實權用在為民謀福祉上,反而用來謀取私利。有的職務上升空間有限,加上自身掌握的權力資源,遇到社會人員對其拉攏腐蝕,貪腐行為極易發生。另外,有的權力缺乏監督,流於形式,有的基層幹部崗位固化、小額貪腐處理不能有效警醒導致一些人從小貪滑向巨貪也是原因。

  廣東省檢察機關建議建立健全內控機制,適度分解部門及個人權力,對重點領域重點崗位工作人員定期交流輪崗,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同時推行權責清單制度,細化個人裁量標準和幅度,另外推進基層權力運作公開化,以防止“小官巨貪”的發生。 (記者 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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