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網志截圖。
近幾天,一則《網曝沂南新大洋知豆公司員工討薪不成被打住院》的帖子引起廣大網友關注。臨沂齊魯網記者聯繫了新大洋電動車有限公司和沂南縣經開區派出所,雙方均證實帖子內容不屬實,當事員工是因違紀被公司開除,在與新大洋電動車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先生理論過程中,發生衝突,造成當事員工受傷。
事件回顧:企業員工自報討薪被打住院,還遭辭退。
4月16日,新浪微網志有網友在爆料稱,“沂南縣新大洋知豆汽車有限公司,員工要工資,被打,還被辭退,住院期間公司與被打者解除了勞動合同”,並配有現場照片。通過照片上看,一位身穿工裝的男子坐在地上手捂著頭,滿頭是血,周圍地上也全是血。
該微網志中還指稱,“打人者就是沂南基地常務副總王金生,不來道歉也不露面處理,把傷者放在醫院不管不問。”
帖子發出後,引起廣大網友的關注,不少網友表示,“期待真相,也希望企業儘快回復是否存在員工毆打的事實。”
記者調查一:公司辭退通知引發員工和管理者衝突.
18日,記者首先聯繫了當事人代先生,但是代先生表示不接受採訪,也未向記者説明事件情況。記者在醫院也未見到代先生。
隨後,記者來到新大洋電動車有限公司,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人楊先生告訴記者,3月28日公司焊裝車間領導向代先生傳達了公司辭退他的決定,為此,代先生到王經理辦公室理論,過程中雙方發生衝突。
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人楊先生向記者陳訴了,事後公司經過調查了解後的事件原委。
楊先生説,3月28日,代先生接到辭退通知後,對處理意見不認同,來到公司副總王先生辦公室進行理論。“當時他提出了很多要求,包括給與一定的賠償,但是按照相關規定,他是嚴重違反了廠內制度被辭退,這些要求是不合理的。”楊先生説,“公司領導也多次解釋,但是代先生還是堅持自己想法。”
記者了解到,當時公司副總王先生就明確表示,不同意代先生的這些要求。但是惱怒的代先生拿起臺曆砸向了王先生,一氣之下,公司副總經理先生將手中的水杯砸向員工代先生。
楊先生表示,事情發生後,新大洋電動車有限公司主動報警並立即將當事人送醫就診。新大洋公司墊付了代先生所有的醫藥費並派專人陪護。公安機關也及時介入此事。
記者調查二:遭辭退員工曾多次違反廠內制度,並動手打人。
新大洋電動車有限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人楊先生説,代先生之前在廠內多次嚴重違反廠內制度,並動手打人,公司為此做出辭退代先生的決定。
記者了解到,代先生原是新大洋電動汽車有限公司沂南焊裝車間的一名員工,2016年3月25日早上,代先生因遲到,被公司一名女性管理人員詢問檢查,結果代先生當場辱罵了該管理人員,並揪住管理人員的衣領拖拽100余米,最後打了管理人員一拳。
該名女性管理人員向公司相關部門彙報後,公司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在調查中,公司發現代先生之前因不服從車間管理人員的安排,掌摑了該名管理人員。
“當時在調查中,廣大員工反映,代先生在車間經常不服從管理,還威脅車間領導和員工,給公司管理帶來問題。”楊先生説,“最後楊公司研究決定與代先生解除勞動合同,並於3月28日通過車間負責人通知代先生。”
記者調查三:員工討薪實為討要退工“賠償”,公司認為是不合理訴求。
在代先生的帖文中聲稱因為討薪不成被打住院,這究竟是否屬實,公司人力資源中心的楊先生告訴記者,公司不欠代先生公司工資,不存在討薪,代先生當天去公司辦公室討要辭退賠償,而這部分賠償是不合理的。
“代先生進公司時簽訂了用工合同,代先生因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遭辭退,這種情況公司是不需要向員工支付補償金的。”楊先生説。
隨後,記者翻閱了《勞動合同法》,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為了核實公司對此次事件的説法,記者來到處理此次案件的沂南縣經濟開發區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網路貼文的內容確實與實際情況有出入。隨後,該名工作人員也證實了新大洋集團給予的事件回復。記者了解到,代先生在派出所做的口供中也承認,事件非討薪,而是遭遇公司辭退後,與公司副總經理王先生理論時發生,先動手打了王先生。
18日上午,齊魯網記者多次聯繫了代先生,但是代先生拒絕接受採訪。
記者調查四:公司涉事領導遭處罰,當事雙方正在協商。
記者了解到,事情發生後,新大洋電動車有限公司首先對與代先生發生身體接觸的公司副總經理王先生進行了處罰,並在公司通報批評,在班組長以上員工面前做出了深刻檢討。
同時,公司根據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及傷情鑒定,積極與代先生及家屬進行溝通,協商補償事宜。雙方經多次協商未果,公司方面告知代先生,雙方可以進一步協商,但是代先生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提起訴訟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