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9月24日下午3時許,同三高速交警大隊的民警在膠州執法站執勤時,一輛白色轎車在下高速後突然減速停車並熄火,民警發現後立即上前查看,只見車窗緊閉,貼著顏色很深的膜。民警敲打車窗示意司機搖下玻璃,怎料從駕駛室下來個學生模樣的男孩。正當民警驚訝時,從轎車副駕駛位置上下來一名中年女子,拿著自己的駕駛證給民警看。當民警問及是誰開車時,中年女子漲紅著臉説:“孩子開的。”
經查,中年女子與駕車男孩是母子。當天,女子從某學校接16歲的兒子回家,在行駛至膠州服務區時,自己開車累了,而兒子又執意要開車過把癮,考慮到高速上交警查車少,且離下高速口不遠,她便把車交給曾學過幾天車的兒子駕駛。沒想到剛下高速,兒子見交警後緊張,致使車輛熄火,被民警當場查獲。
因男孩還不到法定處罰年齡,民警未對其做出處罰,但家長的責任是不可推卸的。民警對女子拿自己和兒子的生命當兒戲的做法嚴厲批評,並暫扣車輛移交大隊做進一步的處理。民警提示:未達到18周歲法定年齡,禁止學習駕駛車輛,家長應當切實盡好監管義務,否則家長將難逃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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