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頤和園北宮門外,今年25歲的高某夥同他人專門敲詐黑導遊,索要“保護費”。記者昨日獲悉,高某被海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罰款5000元。
據了解,高某綽號“洋洋”,其曾因販毒、容留他人吸毒獲刑9個月。此次,高某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在海淀法院受審,其被海淀檢察院指控有4起犯罪行為。
海淀法院審理查明,自2015年5月至7月,高某夥同他人,在海澱區頤和園北宮門附近,以恐嚇的方式向29歲的許某等4人索要錢款。其中,其向22歲的趙某索要2000元,向24歲的劉某要了2170元。
高某在接受公安訊問時交代,其在2015年6月初便到頤和園北宮門廣場上“貼活兒”,後來還拉了一對杜姓兄弟一起幹。高某稱,在頤和園有兩種導遊,一種是拉活兒的,就是看客人到達景點,便上前詢問遊客是否要導遊,如果遊客要,拉活兒的導遊就將客人送給頤和園內的導遊。其“貼活兒”的對象,主要是拉活兒的導遊。如果看到這些導遊在北宮門廣場上拉到了活兒,他就過去,記下拉活兒的導遊及要給客人講解的導遊的名字,等著向他們要“提成”。
高某稱,負責講解的導遊和拉活兒的導遊按照比例分錢。如果北宮門廣場上的導遊不給他錢,他就搗亂,對遊客們説導遊是騙子,這樣遊客就走了,大家都賺不到錢。高某辯稱他沒有威脅、恐嚇、毆打拉活兒的導遊。
被害人許某作證稱,他從2010年開始在頤和園做導遊至今,如果北宮門有遊客需要導遊,其就將遊客帶到頤和園內的導遊處。導遊帶遊客進頤和園內的字畫店消費,其會分得30%到40%的分成。2014年11月,北宮門停車場處來了10多人,説如果要在停車場攬活兒就得交錢。
海淀法院審理後認為,高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敲詐勒索罪。最終,海淀法院判處高某有期徒刑1年,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