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官方發佈“違法經營業主致城管1死8傷事件”

2016-06-28 08:30:05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雪 字號:T|T
摘要】2016年6月24日晚,雁塔區城市管理局等駕坡執法中隊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生一起因違法經營業主暴力抗法致城管執法隊員死傷的事件,引發社會各界及網民高度關注。

  西安雁塔城管局關於“6.24”違法經營業主致城管隊員死傷事件有關情況的説明

  2016年6月24日晚,雁塔區城市管理局等駕坡執法中隊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生一起因違法經營業主暴力抗法致城管執法隊員死傷的事件,引發社會各界及網民高度關注。今日(6月27日),西安雁塔官方網站發佈“西安市雁塔區城市管理局關於“6.24”違法經營業主致城管執法隊員死傷事件有關情況的説明。”

  2016年6月24日晚,雁塔區城市管理局等駕坡執法中隊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生一起因違法經營業主暴力抗法致城管執法隊員死傷的事件,引發社會各界及網民高度關注。雁塔區城市管理局對相關問題初步了解,現就有關情況説明如下:

  事發當晚(中考前夜),按照全區統一安排,雁塔區城市管理局等駕坡執法中隊開展非法佔道夜市集中整治執法檢查,在執法人員巡查至公園南路西安市雁塔區大鍋大灶鐵鍋燉肉店(門頭為老周家大灶臺特色燒烤鐵鍋燉,簡稱老周家大灶臺店)時,對其出店經營、違規使用炭火燒烤爐具等違法經營行為進行了責令糾正並依法暫扣其炭火燒烤爐具。店主周某某接到員工電話報信後驅車趕來,上車搶奪暫扣物品,雙方發生撕扯衝突。隨後,周某某駕自家別克牌紅色越野車撞擊執法人員,並夥同他人持刀斧棍棒追砍毆打執法人員,打砸執法車輛,造成執法人員一人死亡、八人受傷,並傷及一名現場無辜群眾。

  經初步了解,店主周某某,男,38歲,大學文化程度,本市戶口城市居民,某國有企業在職職工,家住本市某小區,係老周家大灶臺店出資人、經營業主,並非流動攤販。

  老周家大灶臺店是一家以經營燉肉及燒烤食品為主的飯店,于2014年7月起經營,店內營業面積約200㎡,僱員11人。2016年5月取得營業執照,申報資金數額30萬元,尚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曾多次檢查並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2015年2月雁塔南路工商所曾因其無照經營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2016年1月、2月,西安市公安局等駕坡派出所先後兩次因消防檢查不合格對其下達《消防整改通知書》。該店自開業以來,長期違規出店佔道經營,侵佔使用門前約100㎡道路公共空間;市城管局、環保局“治污減霾”相關規定明確要求燒烤攤點不得使用木炭、燃煤等非清潔燃料,而該店長期違規使用木炭燒烤作業,雁塔區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曾多次登門宣講法規勸其守法經營。特別是今年以來,公園南路佔道經營擾民問題群眾意見大,周邊居民多次投訴。4月20日,雁塔區城市管理局會同區食藥監、安監等部門在聯合執法檢查過程中,該店拒不接受檢查並阻撓執法,相關單位曾報警處理。6月13日,雁塔區城市管理局等駕坡中隊隊員再次登門宣講法規予以勸導,並明確告知,如再拒絕整改將依法暫扣燒烤爐具,但該店始終不予糾正。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七條有關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等,城市管理部門可以實施與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之規定;《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四十三條有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不得在沿街店舖外擺放爐灶之規定;《西安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條例》第十九條有關當事人拒不改正可以查封扣押涉嫌違法的工具、物品之規定。雁塔區城市管理局執法人員於事發當晚依法對其燒烤爐具予以暫扣。

  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偵查。歡迎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支援監督我區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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