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一男子為尋求刺激,不斷撥打110報警平臺電話騷擾值機人員,嚴重影響接警平臺正常工作秩序,雖多次勸阻,男子依然故我。6月21日,郯城警方經過工作,對不聽勸阻多次惡意撥打110報警電話的違法行為人王某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經了解,家住郯城縣楊集鎮某村的王某某,自2016年上半年以來,使用一個178開頭的手機號碼,不斷撥打110報警平臺電話,聽到女接線員接聽電話,王某某便口吐調戲言語,若是聽到男接線員接聽電話,王某某便不吭聲挂掉電話,雖經多次勸説,王某某依然故我,有時一天最多連續撥打七、八個騷擾電話,嚴重影響接警平臺正常工作。經過前期調查,6月21日,郯城縣公安局民警對違法行為人王某某依法傳喚,經詢問,王某某對自己多次惡意報警、擾警的的違法行為供認不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之規定,郯城縣公安局對違法行為人王某某依法做出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警方提示:王某某的行為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是對110資源的蓄意破壞,他的違法行為會延誤公安機關對公民生命財産安全的保護。110報警電話是接受群眾報案、求助的公眾平臺,每天的接處警量相當大,千萬不可隨意撥打騷擾電話佔用公眾安全救助資源。110是人民的110,為了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請正確使用撥打110,把有限的警力資源留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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