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身殘難領執行款 法官將執行款送到家

2016-06-15 16:31:13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據了解,因被執行人青島某公司未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給付護理費等的義務,杜某向城陽法院申請執行。因杜某某不便前來法院領取執行案款,執行法官決定特事特辦,將案款支出,親自驅車送至杜某某家中,使杜某某的生活得以保障。

     

  半島網6月14日消息 “連口茶都不喝,在最困難的時候我們拿到了法院執行回來的錢,真得感謝城陽法院的法官們。”近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兩位法官親自將執行案款7萬餘元送至當事人杜某的家中。照顧臥床兒子杜某的母親接過法官手中的錢,眼眶紅了又紅。

  據了解,因被執行人青島某公司未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給付護理費等的義務,杜某向城陽法院申請執行。案件承辦法官了解到杜某某因交通事故致殘,長期臥床,行動不便,生活困難,立即通知被執行人履行義務,並將拒不履行判決書的後果及執行措施向被執行人釋明。迫於執行壓力,該公司繳納了相應款項。因護理費係長期支付,在本案款項到位後,執行法官通過多次做被執行人工作,就後續護理費的支付方式等與雙方進行了溝通協商,解決了護理費後續支付事宜。因杜某某不便前來法院領取執行案款,執行法官決定特事特辦,將案款支出,親自驅車送至杜某某家中,使杜某某的生活得以保障。

  執行程式是“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最後一個環節”,關係到當事人的切身利益是否能夠得到保障。城陽法院加大執行力度,減少群眾“執累”,對被執行人窮盡執行措施,使“老賴”無處藏身,各類涉民生案件得以較好執行,進一步提升了執行威懾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通訊員 史瀟濛 文 劉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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