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6月14日訊 2016年5月,市民王先生在青島嶗山區王哥莊鎮華聯萬家超市購買一瓶醉驢酒,發現該酒瓶身並沒有標注警示語,並且該酒生産許可證編號也已過期。“酒類不標注警示語可以售賣嗎?”隨後,王先生向廠家寧城牧牛酒業有限公司索賠。青島嶗山區王哥莊食品藥品監管所告訴記者,他們已依法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生産廠家召回整改再上市銷售。
廠家重新發回的QS日期
2016年5月,市民王先生在青島嶗山區王哥莊鎮華聯萬家超市購買一瓶牧牛酒業醉驢酒,其生産日期為2016.04.14日,生産許可證編號為.QS150415011005。
在飲用時,王先生發現該酒瓶身並沒有標注警示語,“依據國家相關規定,酒瓶上不都寫著‘過量飲酒有害健康’,不標注難道不違法嗎?”
感到奇怪的王先生隨後上網查詢了瓶身上的QS生産許可證編號,竟發現該生産許可有效期為2015年12月28日,該許可已過期。“2015年12月28日生産許可就過期了,為什麼2016年廠家還在生産?”對此王先生表示非常疑惑,要求廠家對此作出賠償。
據記者了解,王先生購買的醉驢酒為寧城牧牛酒業有限公司出産,隨後,記者就此事聯繫了寧城牧牛酒業,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針對此事,青島嶗山區王哥莊食藥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16年5月25日上午,執法人員已依法對嶗山區華聯萬家商店進行了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該商店“醉驢酒”共六個品種,其中750ml的長瓶“醉驢酒”標簽上沒有標注警示語,其他5種都已標注。而對於舉報人提出的編號:QS150415011005《食品生産許可證》過期問題,“我們通過聯繫生産廠家,該廠家已傳回2016年3月21日新辦的《食品生産許可證》,而該酒是于2016年4月生産,因此並無違法。
“目前,根據我們在嶗山區華聯萬家商店抽查的6個品種的醉驢酒,發現問題的,執法人員已當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生産廠家召回整改再行上市銷售。”
記者 顧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