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交通違法要"刷臉" 須帶齊三證並拍照留底

2016-06-14 19:40:12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司機到上述交警大隊處理交通違法,必須本人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對本人的交通違法進行處理,上述證件缺一不可,並留下4張照片作為證據保存,包括駕駛證照片、車輛行駛證照片、身份證照片及本人現場照片。

  

  “我到李滄交警大隊處理交通違法,發現程式變了,除了需要本人到現場外,還要拍照,就像是辦房産證那樣。”昨天,記者在交警李滄大隊目睹了這一新變化。隨後,記者從市交警部門了解到,為規範交警部門處理交通違法的執法流程,避免替人頂分、偷拿他人駕駛證處理違法的發生,交警部門在市區及高速交警大隊啟用新模式。

  現場1

  記分前要拍4張照片

  昨天上午,記者在李滄交警處理交通違法服務大廳內看到,眾多的市民在大廳內等候處理交通違法。因新系統剛剛啟用,民警操作起來的流暢程度明顯受到了新程式的影響。

  “以前,我們查驗本人的身份證和駕駛證後,就可以處理交通違法,但現在新系統多了拍照存檔功能。”民警現場告訴記者,有交通違法的駕駛員要先遞交駕駛證、身份證和行車證,民警逐一拍照後上傳到系統。然後,民警還要對在現場處理違法的駕駛員拍照,同步上傳到系統。“如果系統發現身份證和現場拍照人員資訊不符,會無法進行記分處理。”李滄交警大隊民警告訴記者,4張照片全部上傳到系統後才能進行記分處理。

  現場2

  處理一起違法需10分鐘

  據李滄交警大隊民警介紹,昨天共為100余名駕駛員辦理了交通違法記分處理。“以前查驗身份證和駕駛證以及行車證,再列印罰款單,處理一起交通違法行為用時不會超過3分鐘,最快2分鐘就能辦理完畢,但現在新系統啟用後,處理一起大概需要5到10分鐘的時間。”李滄交警大隊民警告訴記者。記者在現場看到,僅僅是駕駛員用攝像頭拍照一個環節就要1分鐘到兩分鐘的時間。因駕駛員的身高不同,要麼需要調高要麼需要調低,攝像頭的調整就佔用了一段時間。而上傳3證環節需要拍照3次,等待系統確認,無形中就增加了處理交通違法行為的時間。

  “從昨天一天運作的情況來看,處理的速度確實是大大下降了。原來一名民警一個小時能處理20件業務,但現在一個小時也就10件業務。”李滄交警大隊民警介紹説。

  須帶齊三證並拍照留底

  昨天,記者從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為規範化執法需要,從6月12日開始,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各直屬大隊啟用高拍儀處理交通違法,司機在交警部門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必須本人持相關證件到場處理,並留下影像資料作為證據備案。

  此次啟用高拍儀的交警大隊包括市南大隊、市北大隊、李滄大隊、高新區大隊、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同三高速公路大隊、青平高速公路大隊、濰萊高速公路大隊等直屬交警大隊。通過進一步核實本人身份,確認違法行為人,並保留違法處理證據,以規範交警部門處理交通違法的執法流程,堵住制度漏洞,避免替人頂分、偷拿他人駕駛證處理交通違法等現象的發生。

  司機到上述交警大隊處理交通違法,必須本人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對本人的交通違法進行處理,上述證件缺一不可,並留下4張照片作為證據保存,包括駕駛證照片、車輛行駛證照片、身份證照片及本人現場照片。

  “原先司機到窗口處理交通違法,也需要本人攜帶證件到現場,這次增加了拍照存檔流程,就是要進一步核實司機的身份,避免出現冒名辦理的情況發生。”有民警介紹説。昨天,記者從市南、市北、李滄交警大隊了解到,他們已經啟動了新流程,因為需要核對司機的身份資訊,辦理交通違法時間相應延長。此外,除了8個直屬交警大隊外,其他區市交警大隊還沿用原先的處理交通違法模式。

  昨天,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處理交通違法實行新模式後,從一定程度上擋住了替人頂分、賣分的情況。市交警支隊提醒廣大司機,規範化執法有利於違法處理的公正、公開和透明,處理交通違法時拿好相關證件,以免因忘帶證件造成不能辦理的情況發生。

  記者 原野 陳勇 通訊員 欒心龍 攝影報道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