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資訊給他人在分期網站上購買手機,由他人負責還款,便可輕鬆賺得每單500元至1000元的“好處費”,這種看似“美差”卻暗藏陷阱。近日,濟南警方成功偵破一起“分期購”詐騙案,54名在校大學生上當受騙,涉案金額超百萬元,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今年3月2日,濟南市公安局長清分局潘村派出所接到在校大學生小黃的報警電話,小黃稱將自己的身份資訊給他人在分期網站上購買手機,由他人負責還款,對方付給小黃每單500元,共計3500元的“好處費”。不料3個月後,小黃接到七個分期平臺的催款電話,貸款逾期未還金額高達5萬多元。心急如焚的小黃趕緊聯繫經辦人,不料對方已聯繫不上。
接到報案後,長清警方高度重視,立即抽調精幹力量組成專案組開展偵查。專案組調查發現,還有50多名在校大學生遭遇了與小黃同樣的詐騙。
專案組初步查明,自稱“徐文”和“張義”的兩名男子在濟南幾所高校內,承諾學生“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資訊給二人在分期網站上購買手機,由二人負責還款,學生不用還款,並與學生簽訂《保證協議》,便可輕鬆賺得每單500元至1000元的好處費”。
經進一步調查,民警分析犯罪嫌疑人為逃避法律制裁故意使用假身份,並確定二人的真實身份分別為胡某、張某,于3月17日、3月18日分別將胡某、張某抓獲,並將二人刑事拘留。
經審訊,二人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據了解,胡某、張某在2015年3月份至2016年3月份期間,分別利用假名給54名大學生分別在“愛學貸”“分期樂”“人人分期”“優分期”等七個分期平臺網站註冊信息辦理分期購買手機的貸款業務,手機、貸款由胡、張二人處理,總貸款金額為118.5萬餘元。胡、張二人將手機轉手賣出後分成並不再還款,二人的行為性質已構成合同詐騙犯罪。
隨後,專案組先後奔赴北京、杭州、廈門、深圳等地,對相關分期平臺網站開展調查取證,目前胡某、張某已被長清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