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中院:設環境資源審判庭 案件統一審理

2016-06-03 15:07:14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青島市中院:設環境資源審判庭 案件統一審理。
    早報訊 在6月5日世界環境日來臨之際,昨日,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市中院新設的環境資源審判庭正式成立,及近年來我市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工作總體情況。新增設的環境資源審判庭採用集中審理的方式,將有關環境資源的刑事、民事、行政類案件統一交由該庭審理。 
  市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秦艷華在昨日的新聞發佈會中表示,推行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是解決當前環境資源審判困境的有效途徑。 
  據秦艷華介紹,環境資源審判庭的職能範圍包括,審理我市轄區內與環境資源相關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具體包括,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的刑事案件。涉及大氣、水、土壤等自然資源污染侵權糾紛民事案件;涉及地質礦産資源保護、開發有關權屬爭議糾紛民事案件;涉及森林、草原、內河、湖泊、灘塗、濕地等自然資源保護、開發、利用等環境資源民事糾紛案件。環境污染與保護的二審行政訴訟、行政賠償案件。 
  記者從新聞發佈會中獲悉,自2007年至2015年,我市兩級法院共審理與環境資源相關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856件,其中環境污染案件47件,與土地資源有關案件873件,與通風、採光等相鄰關係有關的案件421件,與礦産、水、森林、海洋漁業等資源有關的案件85件,與固體廢棄物有關的案件38件,與環境執法有關的案件39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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