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嚴懲32起校園暴力 9起構成刑事犯罪

2016-05-27 11:42:12 來源:大眾網 作者:鄧夢嬌 紀雲慧 責任編輯:王雪 字號:T|T
摘要】27日上午,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舉行“懲治校園欺淩 關注學生安全”新聞發佈會,據了解,去年以來,臨沂市兩級法院審理的涉及校園暴力案件32起,其中9起構成刑事犯罪。

  27日上午,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舉行“懲治校園欺淩 關注學生安全”新聞發佈會,據了解,去年以來,臨沂市兩級法院審理的涉及校園暴力案件32起,其中9起構成刑事犯罪。

  近年來,校園欺淩案件不時被媒體曝光,引起社會熱議。校園欺淩是指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行為。此類案件不僅給被害者造成長期的心理陰影,甚至影響人格發展,施暴者也很可能滑入違法犯罪的歧途,嚴重影響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近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關於開展校園欺淩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對校園欺淩進行專項治理。

  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孫葉梅接受大眾網記者採訪時説,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高度重視涉及校園欺淩和學生安全案件的審理工作,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動,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注重對此類案件的調研和總結,加強法制宣傳工作,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大眾網記者從發佈會現場了解到,去年以來,臨沂市兩級法院共審理在校學生之間以及在校學生勾結社會人員對同學實施的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等犯罪案件共計9件,涉案被告人27人。對於以在校未成年人為犯罪對象的刑事案件,特別是對那些慫恿、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法院堅持從嚴懲處,對於未成年被告人,注重教育、感化、挽救,幫助他們認識到犯罪原因和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促使他們認罪悔罪,改過自新。

  去年以來,全市兩級法院共受理學生之間因打鬥、嬉鬧、玩耍而引發的學生安全案件23件。法院堅持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同時加大調解力度,緩解當事人的對抗情緒,盡可能地選擇對未成年人最有利的解決方案,把當事人的紛爭解決在最和諧狀態,儘快讓未成年人從訴訟中解脫出來,恢復正常的學習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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