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男子醉駕連撞兩車 拘役兩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2016-01-06 14:37:34 來源:大眾網 作者:張慧 責任編輯:李九雪 字號:T|T
摘要】近日,臨沭縣人民法院審結該起“酒駕”刑事案,一審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章某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2015年2月21日(農曆大年初三)上午,章某開著自家的小客車走親戚,中午被主人盛情招待,宴飲至下午才盡興而歸。

    過節期間走親訪友,難免觥籌交錯。但酒後千萬不要開車,不然就會付出代價。這不,臨沂臨沭縣村民章某因為醉酒開車惹上了麻煩,不但春節沒過好,還被判了刑。近日,臨沭縣人民法院審結該起“酒駕”刑事案,一審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章某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2015年2月21日(農曆大年初三)上午,章某開著自家的小客車走親戚,中午被主人盛情招待,宴飲至下午才盡興而歸。喝了酒的章某認為自己意識清醒,便自己駕車離去。途經臨沭縣城,在超車過程中與順行的文某駕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擦。隨後,他駕車繼續行駛,行至一居民小區門口時,因其違法倒車,又將駕駛電動自行車的余女士撞倒,致余女士受傷,章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受害人報警後,交警出警處理,經檢驗鑒定,章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189.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同年10月14日,警方將涉嫌犯危險駕駛罪的章某刑拘,隨後,檢察機關將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章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侵犯了交通運輸的正常秩序和安全,觸犯刑律,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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