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青島市共計劃實施住房保障8000套

2016-08-08 18:11:40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  為了為島城市民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性住房服務,近日,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徐志勇副主任做客“網路線上問政”,就青島市民所關注的住房保障問題進行了線上解惑答疑。李滄區文昌路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按照李滄區配租時間安排,計劃于9月份辦理入住手續,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為了為島城市民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性住房服務,近日,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徐志勇副主任做客“網路線上問政”,就青島市民所關注的住房保障問題進行了線上解惑答疑。

  文昌路公租房9月辦理入住

  公租房和保障房是以微利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租、出售的住房,由於具有經濟性和保障性,所以歷來備受市民關注。在本次訪談中,不少市民比較關注各區保障房的配租、配售時間,徐志勇副主任介紹説,目前各區正在對轄區內可配租售房源進行梳理,待房源達到配租條件後,各區住房保障部門將在第一時間發佈配租公告。

  從各區保障房建設情況來看,市北區、李滄區的不少保障房項目已經有了新進展。其中,位於市北區的夾嶺溝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正在辦理消防驗收手續;哈爾濱路97號房源已完成消防驗收相關工作,待消防等部門出具相關驗收報告後,市北區住房保障部門將及時通知、組織申請家庭辦理入住。哈爾濱路95號房源正在進行消防驗收整改工作,入住時間將由區住房保障部門另行通知。

  另外,李滄區文昌路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按照李滄區配租時間安排,計劃于9月份辦理入住手續,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中央公園經適房項目因資金問題造成項目停工,市區兩級政府高度重視,多次召集相關業務部門進行研究。目前,李滄區政府正在協調相關部門研究確定解決方案,開發建設單位也正在多方面籌集建設資金,力爭儘快復工建設。

  公租房承租滿5年可購買

  公共租賃住房是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戶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麼申請公租房有哪些限制條件呢?徐志勇介紹説,根據青島市住房保障政策規定,申請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的新就業職工應具有市區常住戶口、首次參加工作不滿5年,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在本市市區範圍內無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市區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應在公安機關連續辦理市區範圍內暫住登記1年以上;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3.在青島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4.在本市市區範圍內無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待房源具備配租條件後,住房保障部門將及時發佈公告,組織實施配租工作。屆時,可由外來務工人員所就職的用人單位統一向單位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機構提出申請。

  此外,根據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規則規定,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按殘疾人的等級計分,申請家庭可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辦理家庭成員人員類型變更手續。根據青島市住房保障政策規定,政府投資建設和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滿5年,經政府批准可以申請購買。

  另外,青島發佈了《關於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申請條件和保障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6年6月1日起,將進一步放寬市區範圍內戶籍家庭公租房租賃補貼申請條件 ,提高保障面積標準以及租賃補貼發放標準。今年以來,青島市共計劃實施住房保障8000套(戶),其中,實物保障5000套、發放租賃補貼3000戶。

  據徐志勇副主任介紹,2014年7月青島市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意見》,自2014年8月1日將目前保障性住房分類申請調整為統一申請。根據規定,符合條件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住房保障時,不再區分申請房源類型,統一按照保障性住房進行申請登記。對實行統一申請模式後新增的低收入申請家庭,統一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這也就意味著,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張俊達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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