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6月12日訊(記者 徐新東) 從4月1日起,青島萬象城停車場開始對外收取夜間停車費,每天的淩晨3時到8時的五個小時裏停車一次就要收取100元,網友紛紛驚呼“天價”。據介紹,雖然島城各大商場停車費相差懸殊,但大部分都有“免費”時段,如何能“免費停車”,記者進行了調查。
“過夜費100元?缺錢?”近日,網友在微網志上吐槽青島萬象城停車場收取夜間停車費一事。當看到這條微網志之後,有不少市民、網友也直呼這是“天價”停車費。“一次就要100元,確實有些驚人。”一位網友説。
針對此事,記者來到了青島萬象城的停車場展開調查。在入口處的一面墻上貼著一張公示牌,上面詳細介紹了停車場的相關收費問題。該公示牌顯示,收費時段從淩晨3:00到早8:00;其價格管理方式是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小型車每次100元。此外,還有一段相關説明,“本停車場實行計次收費,每淩晨3:00到8:00期間停車位一次,跨時段停車實行累計收費。”
針對停車場收費一事,在入口處附近執勤的一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員介紹,從去年開業之後,萬象城停車場一直是免費停車,每天進入停車場停車的除了萬象城的客戶,還有大量的社會車輛前來“蹭車位”,使得停車場出現了車位相對“緊張”的局面。他還介紹,雖然説是收費100元,但中間有很大的靈活性,“比如在萬象城內吃飯的客戶,只要拿著飯店的票據一樣可以免費停車。”
至於“過夜費”的收費標準為何是一百元,他也説不清楚。之後,記者又撥打了停車場公示牌上公佈的一個服務監督電話。工作人員解釋,會安排相關人員回復,但截至發稿時,記者仍未接到相關回復。
為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停車設施建設,提高停車資源配置效率,推動停車産業優化升級,同時進一步加強停車收費管理和監督,結合本市實際,在對原辦法修訂完善的基礎上,青島市物價局會同青島市城管局、青島市公安局印發了《青島市物價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並於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根據《辦法》規定的價格管理許可權,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範圍內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性停車場收費標準由青島市物價局負責制定,此次整體上不作調整,仍按原收費標準執行。同時,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簡化了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收費分類,取消原三類收費停車場,原三類收費停車場(市區範圍內共4個)併入二類收費停車場並執行二類收費停車場收費標準;原四類收費停車場相應調整為三類收費停車場,收費標准保持不變。
據介紹,該辦法制定時,對市民提出的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停車場建設、加大對停車收費監管力度以及特殊群體停車免費等建議予以了採納。辦法中規定,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經營性停車場不再要求經營者辦理備案手續,但應按照《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做好明碼標價,保障消費者的價格知情權和監督權。同時加大對經營者價格行為的監管力度,對不標價以及不按照規定標價、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價格主管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