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丟身份證後名下冒出3張銀行卡 流水超500萬

2016-08-21 10:53:47 來源:西部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于嫣名下其中一張銀行卡的流水清單顯示,網銀轉賬每筆金額都是20萬元。目前,兩家銀行已啟動內部調查程式,讓于嫣聲明身份證已遺失,三個賬戶係冒名辦理,再凍結或登出“歪”賬戶。

  于嫣名下其中一張銀行卡的流水清單顯示,網銀轉賬每筆金額都是20萬元。

于嫣查詢到的自己名下異地開戶行資訊。

  8月19日,于嫣(化名)再次來到成都一家銀行,一張被人冒名辦理的銀行卡仍在她名下。這張卡流水曾超過500萬元,讓她寢食難安。

  兩年前,于嫣和朋友在成都逛街時,錢包被偷,身份證也丟了。之後,她補辦了身份證,卻沒有向公安機關報案。直到今年8月16日,于嫣在辦理銀行業務時才發現,她的身份證先後在吉林、內蒙古被人冒名,在兩家不同銀行辦理了三張銀行卡,共涉及交易流水500余萬元。

  目前,兩家銀行已啟動內部調查程式,讓于嫣聲明身份證已遺失,三個賬戶係冒名辦理,再凍結或登出“歪”賬戶。

  兩年前丟身份證

  如今名下多3個異地賬戶

  8月16日,22歲的于嫣來到成都人民南路一家銀行,準備辦理一張儲蓄卡,這是她第一次在這家銀行開戶。為方便網購,她告訴櫃員,想開通手機銀行和網銀,但櫃員的話讓她懵了:“一張身份證名下只能開一個網銀,你已開過一次網銀了。”

  “我第一次來開戶,怎麼會開過網銀?”于嫣一頭霧水,趕緊讓櫃員查清楚,結果更加雷人——2014年7月26日,她的身份證被用於在吉林白城市一家網點辦理了一張儲蓄卡,但現在卡上沒有一分錢。

  “我從沒去過吉林,怎麼會多出這樣一張卡?”于嫣這才想起,2014年4月5日,還在成都讀大學的她,和朋友逛街時不慎被小偷偷走了錢包,身份證也丟了。當年4月8日,她在成都補辦了身份證,卻沒向公安機關報案。她猜,可能是有人拿著自己丟失的身份證去冒名開戶。

  查詢結果很吃驚

  其中一張卡流水超500萬

  會不會在其他銀行也有人用自己的身份證開戶?17日,于嫣專門去6家大型銀行查詢,結果令人震驚:她的身份證在內蒙古巴彥淖爾一家銀行開了一張儲蓄卡,開戶時間也是2014年7月。此外,在吉林白城市另一家大型銀行,她名下還有一張2014年7月27日開戶的儲蓄卡,這兩張卡餘額都是0。

  于嫣説她是黑龍江人,在成都讀大學,現留在成都工作,從未去過內蒙古和吉林,“沒想到現在在這兩個地方的兩家不同銀行,自己名下開了三張卡,實在是想不通。”隨後,她報了警。

  8月19日,華西都市報記者陪于嫣來到成都人民南路那家大型銀行,告知來龍去脈後,銀行列印出了于嫣名下在吉林白城辦理的一張銀行卡的流水清單,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從2014 年 7月開戶,到2015年2月停止使用,這張銀行卡的交易超過200次,都是用網銀轉出轉進,每筆金額都在20萬元左右。記者初步統計,轉入款項超過500萬元,陸續轉出也在500萬元左右。

  身份證被冒用開戶

  如涉違法犯罪擔心被牽連

  了解具體情況後,銀行工作人員給出了解決方案:目前這張卡上餘額為0,卡在於嫣名下,可以走正常流程,先挂失這張卡,再把卡直接登出,“這個程式很簡單,馬上就能做。”

  但于嫣認為,那三張異地儲蓄卡肯定是有人撿到她的身份證後去冒名開的戶。在幾個月內有大額資金流水,不排除有不法分子用這張卡來詐騙或洗錢。“如果我走正常流程挂失銷戶,豈不是把風險往自己身上攬,承認這張卡是我的?”她説,一旦這張卡被查出涉及非法勾當,自己豈不是會受牽連?

  于嫣很後悔,當初丟了身份證忘了報案,不過她也有疑惑:“難道撿了一張身份證就能開戶?銀行都不審查麼?”

  銀行回應

  可由本人出具聲明

  銀行再走冒名銷戶程式處理

  賬戶是不是被人冒名開戶?如果真的是冒名,能不能銷戶?對於于嫣的疑問,成都人民南路那家銀行的負責人説,此前銀行遇到過類似情形,客戶到銀行稱身份證被人冒用開戶,要求銷戶。其他銀行還發生過因此被盜刷、被騙的案例。

  “客戶説自己身份證被冒用,但銀行不是公安機關,沒法確認。”該負責人説,一般情況下,銀行都會要求客戶出示公安機關提供的報案回執或者相關證明,再進行銷戶。

  但是,丟身份證的事情發生在兩年前,于嫣當時沒報案,提供證明這條路走不通,難道只能由著“歪”賬戶存在下去?

  該負責人提出,銀行可先啟動內部調查程式,由這張卡的開戶行調取簽名或監控,來核實當初開戶的是不是于嫣。其次,由於嫣本人出具聲明,聲明原身份證早已遺失,這張卡係他人冒名頂替開戶。最後,她再委託銀行,以被人冒名的名義,要求登出這個“歪”賬戶。這個方案得到了于嫣的認可。

  另一家銀行調查後也決定,將另兩張冒名卡進行凍結銷戶。目前,兩家銀行均已啟動凍結、銷戶程式。

  業內分析/

  冒名者或與當事人很像

  銀行工作人員難以辨別

  于嫣在成都丟了身份證,為何會在吉林和內蒙古被冒名開戶?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分析,于嫣的身份證丟失後,很可能被他人利用,找了一個長得像的人,拿著于嫣的身份證去開戶,矇混過關。

  “很多人的身份證照片和本人相差很大。”她説,一般情況下,只要不是差別明顯,銀行工作人員就難以拒絕辦理,“銀行也很尷尬,很多時候工作人員靠肉眼難以有效識別,只能靠其他輔助證件,如戶口本,社保卡、駕照等。”成都一銀行負責人建議,如不慎遺失身份證,一定要報案並補辦身份證,“就算被冒名開戶,因為已報案,和你也沒有關係。”

  律師説法/

  他人用冒名卡違法犯罪

  被冒名者不應承擔責任

  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楊説,《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陳楊説,在本案中,如果有人使用冒名的銀行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應由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與于嫣無關,但她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

  華西都市報記者 李智 攝影呂甲實習生吳林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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