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員工持股破冰 六次提及“嚴格”

2016-08-20 20:35:29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國企員工持股破冰 六次提及“嚴格”---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兩年後,國企員工持股改革終於破冰。國資改革專家、上海天強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祝波善認為,本次員工持股意見顯示出極其謹慎的態度。從目前的股權結構來看,格力電器屬於國有參股公司,並不在此次國企員工持股改革的試點範疇之內。

  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兩年後,國企員工持股改革終於破冰。8月18日,國資委正式發佈《關於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國有企業員工持股將在年內啟動試點,這標誌著這一時隔12年的改革再次起航。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此次持股試點意見“嚴”字當頭,《意見》中六次提到了嚴格二字。對於試點範圍、參與持股人員、鎖定期以及後期風險防範等都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國資改革專家、上海天強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祝波善認為,本次員工持股意見顯示出極其謹慎的態度。而這與對國有資産流失的認識有關。但他同時表示,當前央企國企效益下滑在未來可能進一步加劇,這將推動員工持股進一步放開。

  在歷史上,國企員工持股改革曾多次出現叫停與重新啟動。時至今日,仍有企業表示,對員工持股仍有顧慮,推行起來難度較大。

  【焦點1】

  試點企業應是競爭性企業

  國資委坦言,實行員工持股,涉及面比較寬,操作比較複雜,需進行試點探索。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此次持股試點意見“嚴”字當頭,《意見》中六次提到了嚴格二字。要求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試點條件,限制試點數量;嚴格審批程式,加強評價監督;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制定員工持股方案;嚴格審核試點企業申報材料,成熟一戶開展一戶;嚴格履行有關決策和審批備案程式。

  而對於能夠參與員工持股改革的企業,《意見》也作出了多項要求,比如,央企二級以上企業和各省所屬一級企業暫不開展員工持股試點,這意味著大中型國企可能無緣本次改革;再如,企業必須是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企業,這意味著能源、電信等行業國企也可能不會被確定為試點。

  對於參與持股人員,《意見》要求應當是在關鍵崗位工作並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持續發展有直接或較大影響的科研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幹,且與本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黨委、政府及其部門、機構任命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監事(含職工代表監事)不參與員工持股。如直系親屬多人在同一企業時,只能一人持股。

  此外,本次改革在未來具體推進過程中也較為謹慎。《意見》要求,首批試點原則上在2016年內啟動實施,2018年底進行階段性總結,視情況適時擴大試點。國資委稱,這一規定要求員工持股試點應注重試點品質和工作進度的有機統一,不得為了片面追求數量而強行在條件不成熟的企業中開展試點,也不得一味追求速度而忽視品質。

  【焦點2】

  企業上市持股鎖定期不少於36個月

  國資改革專家、上海天強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祝波善表示,本次員工持股意見顯示出極其謹慎的態度。不僅隨處可見嚴格二字,同時對能開展試點的企業也是篩選異常嚴格,推進步驟也比較慢。

  為了防範短期減持套現,《意見》要求在公司上市前已持股的員工,不得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時轉讓股份,並應承諾自上市之日起不少於36個月的鎖定期。鎖定期滿後,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每年可轉讓股份不得高於所持股份總數的25%。

  祝波善認為,本輪員工持股改革的謹慎與對國有資産流失的認識有關。“國有資産流失分兩種,一種是制度性的流失,即由於國企員工沒有積極性,導致國企效益下滑,國有資産縮水。第二種是交易性流失,即産權關係變化中,國資方面擔心交易對方佔了便宜。現在情況是,由於員工持股推進緩慢,導致國有資産制度性流失嚴重。”

  國企改革研究專家李錦表示,開展員工持股,在有效建立激勵機制與防止國有資産流失間找到一個平衡點很難,審慎推進改革是必要的。但是,不能過於謹慎。

  近年來,伴隨著産能過剩和宏觀經濟下滑,國企的盈利能力持續下跌,違約事件頻發。wind數據顯示,在2014年至2016年7月的違約企業中,國企佔到了58.2%。

  “當前央企國企效益下滑在未來可能進一步加劇,這將推動員工持股進一步放開。”祝波善稱。

  【焦點3】

  定期檢查員工持股企業

  謹慎的背後,是對於國有資産流失的核心關切。事實上,本次《意見》也採取多項舉措試圖嚴防死堵國有資産流失。

  除了試點企業由國務院國資委和各省級國資委選擇少量企業確定外,其中最關鍵的是主要採取增資擴股、出資新設方式引入員工持股,不減少國有資本存量,這意味著和以往員工持股改革産生根本區別,以往的典型方式是部分職工收購國有資産或進行持股等。

  在具體出資方式上,以貨幣出資為主,入股價格不得低於資産評估值,且國有股東、試點企業不得向員工無償贈與股份,不得向持股員工提供墊資、擔保、借貸等財務資助,也不得向員工承諾年度分紅回報或設置托底回購條款。

  對於員工持股總量的比例,原則上不高於公司總股本的30%,單一員工持股比例原則上不高於總股本的1%。意在防止國企被少數人控制。

  《意見》還要求對員工持股企業進行定期檢查,及時掌握試點進展情況,總結經驗、搜尋問題並要求整改,定期通報有關情況,發生國有資産流失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新京報記者 趙毅波

  【背景】

  員工持股多次被叫停

  新京報記者自國資委方面獲得的官方解讀稱,在以往國企職工持股實踐的歷程中,有過成功的案例,但也有失敗的教訓。有些實施職工持股的企業,因基本原則把握不好、方案設計不合理、運作不規範等原因,甚至産生不正當的利益輸送、國有資産流失等問題。因此實施員工持股,如操作不當,不僅達不到激勵效果,而且會産生負面影響。

  公開資料顯示,上一輪國企員工持股改革主要集中於世紀之交。彼時,國企陷於大面積虧損,為激勵國企高管,一些企業在員工持股上進行了嘗試,主要方式是以管理層收購國企産權,期間多次出現叫停與重新啟動。到2004年,輿論界爆發“郎顧之爭”,即經濟學家郎鹹平質疑某些企業侵吞國資,並提出當時一些地方上推行的“國退民進”式的國企産權改革已步入誤區,矛頭直指顧雛軍創辦的格林柯爾集團。員工持股改革因此陷於停滯。

  國資委表示,由於實施員工持股是一項複雜而精細的制度嘗試,並且我國國企所處行業較廣,企業情況也各不相同,必須不斷進行探索。如果不顧企業具體情況全面鋪開,一味擴大範圍、趕超進度,可能帶來適得其反的效果。

  昨日,某國有乳企負責人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新政目的在於激勵員工,目的是好的,但其所在企業很早就對員工持股一事進行過討論,結論是“無法推行”。談及原因,該負責人表示,國企對員工持股的最大顧慮是造成國有資産流失,所以推行起來有很大難度,企業有很多顧慮。

  另一家國有乳企員工則向新京報記者反映,其企業早在多年前便嘗試過員工持股,但近幾年一直對此十分慎重,“現在資本市場‘野蠻人’頻出,作為上市公司及國企,員工持股政策一旦實施不好將有可能丟掉對企業的核心控制權,這也是企業較為擔憂的。” 新京報記者 趙毅波 郭鐵

  【他山之石】

  董明珠9億參與員工持股

  8月19日,停盤半年的格力電器連發了35條公告。宣佈擬以130億元向珠海銀隆全體21名股東收購其所持珠海銀隆100%股權,同時向格力集團、格力電器推行員工持股計劃,作為募集此項收購資金的一部分。

  公告顯示,格力此次員工持股計劃的發行對象不超過4700人,總認購股數為1.53億股,總額23.8億元。其中董事長董明珠、董事孟祥凱等8名高管認購不低於6754.43萬份,比例約為44.19%,持股鎖定期為36個月。其中董明珠個人出資9.37億元,佔員工持股比例39.5%。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這次員工持股計劃中,董明珠增持數量可達到6000萬股,加上之前持有的4428萬股,增發完成後董明珠個人持股格力1億股,持股數量將超過當前前海人壽第四大股東。

  不過,從目前的股權結構來看,格力電器屬於國有參股公司,並不在此次國企員工持股改革的試點範疇之內。(記者 陳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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