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市場壟斷已見端倪亟須規制

2016-08-17 16:11:14 來源:西部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網際網路市場競爭日趨複雜激烈,涉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糾紛和案件不斷增多。近年來,中國網際網路産業蓬勃發展,與此同時,網際網路市場競爭日趨複雜激烈,涉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糾紛和案件不斷增多。

  ●網際網路市場競爭日趨複雜激烈,涉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糾紛和案件不斷增多。有觀點提出,網際網路行業已經出現了壟斷問題,對這些壟斷行為如果不及時進行有效規制,將會對行業發展和消費者利益帶來嚴重危害。而相反的意見則認為,網際網路行業發展的特點就是壟斷競爭,甚至有人認為,網際網路行業根本不需要反壟斷。

  ●實際上,網際網路市場中的壟斷現象已見端倪。某些領域已經呈現一家獨大、寡頭壟斷的狀態,一些企業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令人擔憂。有的並購大幅提高了市場集中度,甚至幾近壟斷整個市場。有些網際網路行業巨頭大肆收購潛在競爭者,許多有潛力的中小企業在崛起之前就被消滅了。此外,網際網路領域中,山寨抄襲、域名搶注、阻礙軟體安裝運作、誘導或惡意卸載軟體、搜索排名、安裝惡意插件、虛假宣傳、竊取資訊、商業詆毀和流量劫持等惡性競爭、不正當競爭手段花樣百齣。

  ●競爭是市場經濟的靈魂,是企業創新的內在驅動。發揮競爭監管的作用,就是要通過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加強反壟斷執法,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激勵網際網路行業創新發展,保障網際網路企業通過有序競爭實現創新。

  近年來,中國網際網路産業蓬勃發展,與此同時,網際網路市場競爭日趨複雜激烈,涉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糾紛和案件不斷增多。有觀點提出,網際網路行業已經出現了壟斷問題,對這些壟斷行為如果不及時進行有效規制,將會對行業發展和消費者利益帶來嚴重危害。相反的意見則認為,網際網路行業發展的特點就是壟斷競爭,甚至有人認為,網際網路行業根本不需要反壟斷。

  我們應該看到,競爭是市場經濟的靈魂和內在要求,網際網路行業作為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概莫能外,對網際網路市場進行競爭監管,維護公平競爭不僅是必要的,而且對推動網際網路行業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網際網路市場競爭的規律和特點

  隨著網際網路行業快速發展,網際網路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相比于傳統行業,網際網路行業競爭有其自身規律和特點。

  一是創新競爭。相較于傳統産業,網際網路産品的生命週期短,産品推陳出新快,有些網際網路産品的生命週期甚至只有一兩年左右。這迫使企業通過不斷創新進行競爭,保持自我更新,創造出更能滿足消費者需求的新産品。創新的品質和速度關涉企業的生死存亡,網際網路行業的“顛覆性”技術、商業模式和新業態層出不窮,IT是個飛速發展的行業,不進步創新就會滅亡。

  二是跨界競爭。目前,網際網路正加速向傳統産業滲透,産業邊界日益交融,新型商業模式和服務經濟快速興起,新業態不斷衍生。網際網路行業內不同細分領域的企業,經常為爭奪用戶資源而展開激烈競爭。無論是搜索引擎、社交網路,還是電子商務,一方面各自有不同業務,另一方面又都面向網路用戶,都在通過提供免費或低價産品換取用戶關注,具有明顯的平臺化發展和競爭特點。例如百度在打造搜索帝國的同時涉足視頻、音樂、安全等領域;騰訊背靠10億海量用戶,可以輕鬆進軍遊戲、郵箱、團購等各個領域。這種競爭已經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行業競爭,而是一種嶄新的平臺競爭、跨界競爭。

  三是寡頭競爭。隨著網際網路行業的深入發展,競爭者迅速進入市場,又迅速退出市場,最終“贏者通吃”現象愈來愈明顯。網際網路企業依靠技術創新和用戶規模,容易實現較高的用戶粘性,形成高度集中的市場競爭格局。中國網際網路已經進入百度、騰訊和阿里巴巴三足鼎立的寡頭時代。在中文搜索領域,百度全球最大,佔據80%以上中國搜索市場份額;在即時通訊領域,騰訊則佔據90%以上的市場份額;阿里巴巴佔據中國電商市場的80%以上。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可以推定百度、騰訊和阿里巴巴都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四是動態競爭。網際網路行業動態性極強,企業創新迅速,市場地位變化很快,即使是行業領先的企業也可能在短時間內被新的競爭者通過“顛覆式創新”所取代。

  網際網路市場競爭激烈壟斷問題已見端倪

  隨著網際網路市場競爭加劇,競爭態勢日趨複雜,壟斷問題也隨之浮出水面。網際網路企業的産品同質化嚴重,在技術創新、産品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方面與美國等發達國家相比較還存在不少差距。部分企業缺乏公平競爭意識,甚至有意無意地忽視反壟斷合規能力建設,這進一步加劇了業已出現的壟斷問題。

  一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時有發生。

  在網際網路行業的某些領域已經呈現一家獨大、寡頭壟斷的狀態。儘管反壟斷法並不反對企業做大做強,但一些企業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令人擔憂。例如,有的企業採取捆綁搭售、拒絕交易或相容、價格歧視等方式赤裸裸地獲取壟斷利潤、損害消費者利益;再如,有些網際網路行業巨頭憑藉其掌控的網際網路資源和資本優勢,直接“複製”其他中小企業的産品和經營模式,不斷向更多領域延伸,擠壓中小企業生存空間,挫傷了行業創新積極性。

  二是大型並購可能引發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近些年,網際網路行業並購整合的加速引人注目,網際網路業務平臺化和業務生態結構橫向和垂直一體化整合趨勢明顯。有的並購大幅提高了市場集中度,甚至幾近壟斷整個市場。例如,滴滴合併快的後市場佔有率大幅度提升,補貼減少,高峰期間打車費上升;再如,攜程收購藝龍和去哪兒之後,幾乎壟斷網上酒店預訂市場,訂約酒店受擠壓,消費者選擇減少。有些網際網路行業巨頭在大肆收購潛在競爭者,許多有潛力的中小企業在崛起之前就被消滅了,以中小企業為代表的創新力量被扼殺于搖籃之中。

  三是惡性競爭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多發。

  在網際網路領域,山寨抄襲、域名搶注、阻礙軟體安裝運作、誘導或惡意卸載軟體、搜索排名、安裝惡意插件、虛假宣傳、竊取資訊、商業詆毀和流量劫持等惡性競爭、不正當競爭手段花樣百齣。這些行為隱蔽性強、傳播速度快、查處難度大、違法成本低、維權難度大,嚴重損害了網際網路行業公平有序的競爭秩序,挫傷了行業創新積極性,危害了廣大用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世界各國已對網際網路行業實行必要競爭監管

  競爭是市場經濟的靈魂,是企業創新的內在驅動,只有在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下,面對優勝劣汰的競爭壓力,才能最大限度地激發企業的創新活力。發揮競爭監管的作用,就是要通過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加強反壟斷執法,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激勵網際網路行業創新發展,保障網際網路企業通過有序競爭實現創新。

  網際網路行業同樣需要遵循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促進網際網路行業健康發展,離不開公平健康的市場競爭秩序。

  為規範網際網路行業的競爭秩序,各國對網際網路行業均採取了必要的競爭監管措施,執法力度不斷加強。美國、歐盟近年來先後對谷歌、蘋果、亞馬遜、臉書等公司啟動反壟斷調查,注重加強反壟斷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的協同合作,採取事前控制與事後調查並舉的監管措施。

  中國對網際網路行業的競爭監管也在不斷深化。2014年以來,相關部門先後開展了“紅盾網劍”等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網際網路行業的不正當競爭等行為,依法查處了一批網際網路領域的反壟斷案件。制定出臺了《規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市場秩序若干規定》、《網際網路資訊搜索服務管理規定》等一系列規定,對網際網路企業的經營行為進行規範,取得了顯著成效。特別是將於今年9月1日生效的《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將付費搜索廣告(競價排名)明確列入《廣告法》監管範圍,為網際網路廣告監管掃清了障礙,社會反響良好。

  《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行動的指導意見》指出,建立科學有效的市場監管方式,促進市場有序發展,保障公平競爭,防止形成行業壟斷和市場壁壘,這為進一步加強網際網路行業的競爭監管指明瞭方向。

  加強網際網路競爭監管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我們需要充分發揮競爭機制的作用,繼續完善網際網路行業的政策環境,健全網際網路監管法律體系,培育公平競爭和創新發展的社會環境,增強網際網路行業的創新動力,共同促進網際網路行業的健康發展。

  鼓勵網際網路企業創新發展

  要鼓勵突破核心技術,逐步形成産業持續發展的核心競爭力,同時,加大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引導企業通過持續創新、改善用戶體驗等方式開展高層次的競爭。加快實施網路強國戰略、“網際網路+”行動和大數據戰略,鼓勵差異化創新和競爭,鼓勵融合創新,為各類網際網路新業態和新模式營造寬鬆包容的發展氛圍。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協調網際網路企業加強各自産品的互聯互通與相容,更好地實現合作共贏,推動技術與商業創新。

  完善網際網路競爭政策和監管法律體系

  應發揮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的作用,評估網際網路行業競爭狀況,研究制定有關網際網路行業的競爭政策,促進網際網路行業有序競爭。加強競爭政策與網際網路行業監管政策的相互協調,深入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確保網際網路行業相關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競爭的要求。深入研究網際網路行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法律問題,合理借鑒國外的成熟經驗和作法,加快完善符合中國國情的網際網路行業競爭規則。繼續完善《反壟斷法》配套立法,制定適應網際網路行業發展的配套規則,加快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抓緊制定《電子商務法》、《電信法》等法律法規,夯實網際網路行業競爭監管的制度基礎。

  加強網際網路行業競爭執法

  應結合網際網路行業創新競爭、動態競爭等特點,研究反壟斷法適用的創新分析方法,不斷提高執法品質和效率,有效發揮競爭監管促進網際網路行業競爭和創新的積極作用。針對嚴重危害創新和公平競爭的違法行為,密切監管、嚴格執法,提高執法效率,確保網際網路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一,依法審查網際網路領域的經營者集中,防範通過並購導致市場過度集中,抬高進入壁壘;保護中、小、微企業和團隊創新,既要鼓勵具有技術優勢和産能整合能力的大型網際網路企業加大創新力度,還要在制度層面要求這些企業向中、小、微企業開放基礎設施,防範這些企業以扼殺競爭為目的對中、小、微企業的收購兼併;加大力度查處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行為。

  第二,嚴厲查處影響公平競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和壟斷協議行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壟斷協議行為直接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歷來是各國反壟斷執法機構查處的重點。需要嚴厲查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壟斷協議行為的重大案件。

  第三,打擊不正當競爭和惡性競爭行為,鼓勵網際網路企業開展創新競爭,提高競爭的層次和品質。與壟斷行為不同,不正當競爭行為均屬本身違法行為,不需要對其進行合理性分析,各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均未對其規定豁免條款。當前,不正當競爭和惡性競爭現象很突出,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凈化市場競爭環境的任務仍然繁重。

  堅持寬嚴相濟的反壟斷執法原則

  一方面,需要加大反壟斷執法力度,為網際網路行業創新發展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另一方面,不能機械地使用反壟斷法、不適當地擴大反壟斷法的適用範圍,抑制對行業競爭並無大礙、在整體上利大於弊且有利於消費者的技術、産品和商業模式創新。

  對此,各國反壟斷法均規定了豁免制度,在多數情況下需要對涉嫌壟斷的行為進行合理分析、競爭效果評價之後,才確定是否予以制止及制裁。例如,我國《反壟斷法》第十五條規定,若經營者能夠證明所達成的協議不會嚴重限制相關市場的競爭,並且能夠使消費者分享由此産生的利益,就不再適用該法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定;《反壟斷法》第三章規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本身並不違法,只有那些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並且沒有正當理由實施了被禁止的行為才構成違法。

  反壟斷法並沒有絕對禁止壟斷行為。即使在形式要件方面達到了反壟斷法規定的情形,也並不當然違法。反壟斷法之所以如此規定,就是為了提升經濟效率並維護消費者利益。對網際網路行業而言,反壟斷法中的豁免制度、反壟斷適用中的合理分析,都為網際網路行業的創新發展提供了制度空間。對網際網路行業中出現的,形式上達到壟斷行為構成要件的競爭行為,在適用反壟斷法過程中,應當把握網際網路行業技術和商業模式變革快、創新週期短和動態競爭的特點,進行必要的競爭效果分析。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運用反壟斷法制度,處理好維護競爭與創新的關係。

  推動行業自律,培育競爭意識和文化

  應鼓勵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完善行業規範與自律公約。目前,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已經組織網際網路企業簽署了《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公約》、《抵制惡意軟體自律公約》、《網際網路終端軟體服務自律公約》等二十余個行業自律公約。當前的任務,一是根據實踐需要進一步完善行業自律公約;二是推動網際網路行業遵行行業自律規範,落實必要的懲戒機制;三是引導網際網路企業和從業人員不斷提高自律意識,自覺規範經營行為。

  (時建中 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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