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規範校園網貸行為 貸款需家長書面同意

2016-08-16 13:05:45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重慶規範校園網貸行為 貸款需家長書面同意---重慶市教委、市金融辦、重慶銀監局近日聯合發文,為金融機構和高校列出8項負面清單,規範校園網貸行為。

  新華社重慶8月16日專電(記者谷訓)重慶市教委、市金融辦、重慶銀監局近日聯合發文,為金融機構和高校列出8項負面清單,規範校園網貸行為。其中包括不得僅憑學生身份證、學生證等低門檻方式發放貸款,未取得家長、監護人等第二還款來源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學生發放貸款。

  負面清單內容還包括不得發放用於學生生活學習必需品以外的貸款或直接向學生提供現金,不得以手續費、滯納金等各種名義變相發放高利貸,不得在校園內開展網貸行銷宣傳活動,不得線上上開展虛假片面行銷宣傳活動,誤導學生借款行為,不得使用非法手段暴力催收,不得有洩露、惡意曝光或非法使用學生個人資訊的行為。

  分析人士指出,一些網貸平臺為迅速擴大規模,對借款人信用審核把關不嚴,貸款人如果償還能力不足,可能陷入連環債務,而學生沒有獨立經濟來源,其貸款行為需要由監護人兜底。

  重慶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貸款是“救急”行為,應糾正學生超前消費、過度消費等觀念,防範校園不良網路借貸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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