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實名為何有名無實?

2016-08-11 17:12:42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快遞實名為何有名無實?---根據國家郵政局下發的通知,從去年11月1日開始,收寄快遞開始實施實名制。張鵬認為,既然目前已經對寄送快遞物品有了嚴格的查驗流程,那麼對查驗身份證來保證快遞實名制則應該謹慎。

  根據國家郵政局下發的通知,從去年11月1日開始,收寄快遞開始實施實名制。在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一項郵政行業強制性標準中,也對快遞運單資訊核對再次要求。規定實施了半年多,但執行情況如何?記者調查後發現,除了郵局EMS外,幾乎沒有任何一家快遞公司嚴格執行。快遞實名制,儼然已成一紙空文。

  問題出在哪?快遞公司憂慮增加時間成本,寄送者擔心個人資訊洩露,行業專家認為目前的規定沒有強制性。但歸根結底,還在於法律對個人資訊保護的不力,以及對於洩露個人資訊的懲罰力度不夠。

  EMS

  沒有身份證件 就不能寄

  昨天下午,在東單附近一家郵局的郵政快遞寄件櫃檯,記者並沒有發現任何關於快遞實名制的標識。填寫資訊單的範例,也只是貼在了較遠處的一張桌子上,單子上對實名制只字未提。當記者在櫃檯説明希望寄件後,工作人員遞過來一張資訊單。一開始,記者只填寫了收件人的資訊。交回後,工作人員提醒,需要將寄件人的資訊也填寫完整。在記者詢問能否不填地址時,工作人員表示:“最好都填上,實在不想寫地址的話,隨便寫個外地的地址也行。”

  填寫好之後,工作人員向記者提出了查看身份證的要求。記者回答説忘記帶身份證,而且不知道寄快遞還需要身份證,工作人員立刻表現出驚訝的神情,並告訴記者説:“寄快遞早就實名制了呀!如果沒帶身份證,駕照之類的證件也可以,就是看一眼。”之後,工作人員又提醒説,用同行人的身份證也可以。記者再次説沒有攜帶任何證件,工作人員於是拒絕記者寄件的請求,“這是規定,沒有證件,真的不能寄”。

  順豐等

  不要求實名 假名也能寄

  在眾多的快遞公司中,順豐速運一直是比較有代表性的一家。昨天下午,記者來到廣渠門附近的一家順豐快遞點,店內墻上貼著不少宣傳廣告,但是卻沒有關於實名制的內容。提出要寄快遞後,收貨員拿出單據讓記者填寫。填寫過程中,記者表示能否只填收件人資訊,收貨員表示最好不要空著。“隨便填點什麼就成,空著不好看。”於是,記者胡亂編造了寄件人的名字和地址。收貨員掃了一眼後就準備密封打包。在記者表示自己沒帶身份證,快件能否寄出時,收貨員回答:“只要收件人地址和聯繫電話沒問題就行。”

  談及實名制,收貨員表示雖有這一制度,但一般不會嚴格要求客人的發貨資訊與證件一致。“一個個查起來太麻煩,人家客人還擔心資訊洩露呢。”説話間,記者胡亂填寫的包裹已經打包完畢,躺在了取貨架上。

  隨後,記者又接連走訪了圓通、中通等快遞站點,情況和順豐站點相似,均沒提出要求出示證件,也並無任何介紹快遞實名制的相關內容。而通過打電話叫快遞員到府收取則是更為普遍的一種做法,而到府的快遞員,也很少提出要求用戶實名。

  相關規定

  一份通知 一份標準

  快遞實名制,源自於2015年12月14日由國家郵政局發佈的一份《快遞安全生産操作規範》。這是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行業標準,其中標明“本標準為強制性標準”。

  其中“資訊核對”一節,有“快遞服務組織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部門要求對快遞運單資訊進行核對。收寄時,應提前告知收寄人相關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遞業務員應拒絕收寄。”這一段內容,也被廣泛解讀為“快遞實名制”。今年6月1日,這份標準開始實施。

  其實在去年10月22日,國家郵政局就曾下發通知。通知中提到,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行業推進實名制收寄,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機制的協議客戶的快件、通過自助郵局(智慧快件箱)等交寄的郵件、快件外,一律要求通過對寄件人電話號碼及相關身份資訊比對核實後方可收寄。

  律師觀點

  不具有強制力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律師協會憲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張鵬律師認為,目前的一份通知、一份標準,都不對寄送快遞的用戶具有強制力。

  張鵬解釋説,去年10月國家郵政局下發的“快遞實名制”的通知,只屬於部門通知的級別,弱于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並不能限制公民權利或增加公民義務。而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這份標準,也只是屬於行業標準。雖然其中規定為強制性標準,但並沒有説明違反後需要承擔的責任。

  張鵬認為,目前快遞實名制實施不暢,正是由於沒有在法律法規的層面做出規定。如果要通過法律法規確保實名制,則要考慮是否符合憲法中規定的公民通信自由等權利,以及是否符合居民身份證法。張鵬認為,既然目前已經對寄送快遞物品有了嚴格的查驗流程,那麼對查驗身份證來保證快遞實名制則應該謹慎。

  原因探究

  企業、用戶都不積極

  快遞行業專家趙小敏認為,快遞實名制推行困難,可以從快遞企業和用戶兩方面來探討。在快遞企業一方,由於查驗身份證件會大大消耗快遞收件員的時間,因此在實施中並不積極。

  記者採訪中發現,很多快遞小哥雖然嘴上説需要寫上真名,但並不會檢查。一位快遞小哥告訴記者,他是靠送件數量掙工資。查身份證會引起用戶的反感,甚至會導致用戶另選他家。即使同意查看,也會延長時間。“寄個快遞1分鐘,如果查身份證,至少要3分鐘。”

  趙小敏説,除了快遞企業的不積極,用戶的不積極更是主要原因。多位寄送快遞的用戶告訴記者,怕麻煩只是一個小原因,更主要的是擔心個人資訊洩露。一位市民説,她常看到快遞員在路邊“擺攤”,等待收件人來取快遞。大大小小的包裹,上面的個人資訊、電話、地址人人可見。

  “如果快遞小哥都能掌握我的身份證資訊,那簡直太不安全了。”記者採訪了幾位經常寄送快遞的市民,他們説,雖然銀行等部門也要求實名制,但因為銀行的權威性,並不擔心個人資訊洩露。“快遞小哥跳槽頻繁,我的資訊很容易被賣掉。”幾位市民説,目前法律對於個人資訊的保護很弱,因此他們都不願意實名寄快遞。

  趙小敏説,提出快遞實名制就是為了保證安全,他支援實名制。但在實施實名制之前,應該先完善法律,大力保障公民的個人資訊安全,加大洩露個人資訊的懲處力度。快遞實名制實施不暢的癥結,其實就在於對個人資訊保護的不力。(李嘉瑞 實習生 崔維鋒 喻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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