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醫案:快捕快訴 從嚴懲處
今後,涉醫違法犯罪將面臨持續高壓打擊態勢。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司法部等9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自今年7月起開展為期1年、全國範圍的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這被認為是繼2015年11月1日起“醫鬧”正式入刑後的又一記重拳出擊。
廣東對暴力傷醫“零容忍”
記者獲悉,從5月5日省醫陳仲偉醫生被惡性傷害後,省衛生計生委就緊急發出通知,與公安部門聯合行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對醫療場所及其周邊地區暴力傷醫行為“零容忍”,發生一起打擊一起,絕不姑息。
各醫療機構協同當地公安部門設立警務室或(和)警車,所有醫療場所要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和報警裝置,建立中心監控室,24小時全方位、實時監控。同時加強醫療機構周邊尤其是宿舍區安全保衛工作。
健全保衛制度,配齊安保人員,提高防恐防爆能力,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全員行動,一旦發現情緒異常人員立即報警、迅速隔離、就地制服。
一名呼吸內科主任醫師表示,十幾名在廣州地區各大醫院工作的同學,都留意到醫院紛紛開設擒拿手、咏春拳、太極拳等課程,供醫護職工強身健身,加強自我防護能力。
重點醫療機構可試點安檢
據悉,方案要求,全國範圍提高醫療機構“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和矛盾糾紛化解能力。其中,尤其要做好重點區域安全防護。
包括:嚴格落實病房、門急診等診療區域管理,設立專門人員負責診區秩序管理,候診區與診療區應當分區管理,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進行物理隔離;
二級以上醫院門急診和病房的公共區域必須安裝符合規定的監控設備,落實人防力量;重點加強急診、夜間值班科室等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方案特別指出,在公安部門指導下,部分地區的重點醫療機構開展安檢試點工作。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酒後、有滋事或暴力傾向、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人群的就診安全防範制度;對多次反映訴求,有過激行為或揚言暴力傷醫的,以及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向公安等部門反映,相關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嚴防發生惡性案件。
三招重拳治醫鬧
一招:報警求助快速反應
方案要求,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公安機關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六條措施》要求,切實加大打擊力度。
首先,對醫療機構的報警求助要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堅決制止,特別是對正在實施傷害醫務人員行為的,必須採取果斷措施堅決制止,必要時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其次,對非法攜帶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的,一經發現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第三,對毆打醫務人員、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必須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不得拖延、降格處理。
要求警醫聯動快速反應,由公安機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處理流程,二級以上醫院組建應急安保隊伍。
二招:傷醫案件快捕快訴
方案要求,人民檢察院對傷醫案件應當及時受理,加強與公安機關、審判機關的協作配合,快捕快訴。對重大涉醫犯罪案件要及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
對有案不立、以罰代刑、重罪輕判等問題,應當依法監督糾正。
三招:四種情況從嚴懲處
方案要求,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審判,依法準確定罪量刑,對於犯罪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的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等四種情況,要依法從嚴懲處,判決結果依法公開。
方案同時強調,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委託行業協會為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依法維權提供法律援助。
專家:
果斷出手 防“鬧”未然
記者梳理2015年初至2016年5月的公開新聞報道,就可查到60起傷醫事件,僅2015年6月就發生21起。20個省份都有發生傷醫事件,其中廣東最多,達12起,僅深圳就達6起。其中,超過一半發生在三甲醫院,24起發生於急診室。
中國醫患糾紛調解處理聯盟主席、廣東和諧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王輝指出,9部門《關於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明確,公安機關對正在實施傷害醫務人員行為的,必須採取果斷措施堅決制止,必要時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但事實上,發生影響正常醫療秩序的醫鬧行為時,部分公安機關囿于“慎用警力、慎用警械、避免矛盾激化”的慣性思維。他認為,警方果斷出手,堅決制止,依法嚴懲,可以將以往的“鬧後被動處置”轉變為“主動防‘鬧’未然”,保證了情況“早發現、早介入、早控制、早疏導”,把“醫鬧”控制在可控的範圍內。(記者 何雪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