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四地試點將到期 兩年僅60戶投保

2016-07-11 11:25:46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6月30日,試點兩年的“以房養老”迎來“大限”。幸福人壽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雖然保單生效的用戶數不到80位,但是前來諮詢的老人很多。在試點兩年期滿之際,記者採訪到了當時北京地區以房養老的首單投保者——康先生與馬女士夫婦。

  

“以房養老”四地試點將到期 兩年僅60戶投保

  6月30日,試點兩年的“以房養老”迎來“大限”。這份沉甸甸的養老政策響應者寥寥。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廣州、武漢等四大試點城市只有60戶投保,並且僅有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推出了相關産品。經過兩年的試點,“以房養老”首批參保對象的生活發生了哪些改變?試點之後的“以房養老”路在何方?

  □背景

  以房養老四地試點

  2014年6月23日,中國保監會下發《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決定自當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四地率先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以房養老)試點,試點期為兩年。

  所謂“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保險版“以房養老”,就是擁有房屋完全産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産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之後,保險公司將獲得抵押房産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2015年3月,經過保監會批准,首款保險版“以房養老”産品由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推出。同年4月,家住北京西三旗的兩位老人,與幸福人壽北京分公司簽下“幸福房來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投保單,這標誌著以房養老保險正式落地。

  □成效

  四地僅有60戶投保

  據了解,自以房養老試點以來,僅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開展了該業務。截至2016年6月28日,投保60戶78人。從區域來看,一線城市(北上廣)相較于二線城市(武漢)對該産品需求、認知度高;從家庭構成來看,無子女老人佔到40%,主要是孤寡、失獨老人;從月領養老金來看,以月領養老金5000-10000元居多。

  對於該産品的銷售,幸福人壽在給記者的採訪回復中表示:“目前的銷售情況我們認為還是符合預期的。”中國“以房養老”首倡者、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監事會主席孟曉蘇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以房養老’目前只是試點階段,僅有四個城市參加,同時,只有幸福人壽一家在做,産品也只有‘幸福房來寶’A款這麼一個單一産品,我當初設定兩年內有20戶投保就算成功,如今的數據我已經相當滿意,並且從試點中看到了希望,第一批試點已經成功。”

  □探因

  傳統觀念是最大挑戰

  據了解,在試點過程中,“以房養老”試點遇到的最大挑戰是傳統觀念。目前“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依然是社會主流,絕大多數老人希望把房子留給孩子。

  幸福人壽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雖然保單生效的用戶數不到80位,但是前來諮詢的老人很多。“成單率不高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老人願意參與,但是子女或者親屬不同意;還有一種是因為産權問題,有一部分老人的房屋産權是央産房或者軍産房,這在辦理手續的過程中會增加很多難題。”

  上述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有一位上海的老人非常想參加以房養老,但是因為妻子過世後,房屋的一半産權歸兒子所有,房子遂變成了不完全産權,兒子不同意老人將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因此陷入僵局。“這位老人和我們簽署了意向書,他希望我們多給他一些時間,由他來説服家人。”

  據上述幸福人壽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目前的以房養老産品,需要客戶指定身故繼承人,等投保人將來過世之後房子並不是給保險公司,繼承人可以優先選擇償還保險費用贖回房屋。如果繼承人不贖回,被抵押的房屋再由保險公司進行處置,其中扣除已經支付給老人的養老金部分,同時減掉保險公司相關費用,剩餘的價值還將返還給繼承人。

  房價波動大成為障礙

  “以房養老”試點工作推進一年多以來,很多人對這種新的養老方式還不是很了解,此外,不僅是參保對象熱情不高,另一端的保險公司對“以房養老”也並不熱心。截止到目前,參與“以房養老”試點的保險公司中,僅有幸福人壽一家推出了相關産品。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保險係教授庹國柱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以房養老”是一種增加養老資金、提高老年生活水準的選擇,不過,這種方式更適用於那些養老資金不足的老人,也適合於為了使自己的老年生活更加體面、更加有尊嚴而籌集更多養老資金的老年人。庹國柱指出,選擇“以房養老”的老人,大部分是有需求的特定群體,至少目前還不是大眾化的養老保障選擇。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保險市場研究中心主任郝演蘇教授表示:“以房養老”牽涉到金融業、社會保障、房地産等多個行業,同時還受到傳統文化的影響,相關政策的執行不僅需要頂層設計、統籌規劃,更需要全社會的理解和認知。郝演蘇認為,由於目前我國大中城市的房價波動較大,導致保險公司與“以房養老”客戶對於房屋未來價格走勢産生認識差異,可能是我國“以房養老”試點開展不順利的一個因素。

  據悉,在發達國家,“以房養老”有著成熟的運作方式,比如,房價一旦出現波動,就有一種由政府主導的保險機構或市場化保險公司來分擔風險。因此,借鑒國外經驗,完善相關的風險應對機制也是關鍵。

  “保險公司對開發這種産品還是持比較謹慎保守的態度,因為未來涉及房産價格走勢,還有人口長壽風險。”南開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係教授朱銘來接受京華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國內的以房養老産品設置比較單一,對於老年人來説,未來的需求並不只是給付貨幣的多少,更多的是需要一些護理服務,老年人對未來醫養需求也將越來越高,如何做好衍生産業鏈也是保險公司需要考慮的問題。

  此外,也有保險業人士指出,以房養老四地試點,僅一家保險公司參與,這主要因為以房養老産品設計複雜、風險分散機制不完善,對於保險公司而言屬於微利經營,無法調動保險公司參與的積極性。

  

  □展望

  試點城市將擴容

  在年初舉行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座談會上,保監會副主席黃洪表示,以房養老使老年人的房子由“死錢”變成了“活錢”,滿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養老”和“增加養老收入”的兩大核心養老需求。同時,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顯著改善了退休生活品質。

  保監會方面表示,2016年要在現有4個試點城市的基礎上,選擇經濟條件較好、房地産市場較為規範、當地政府支援的城市和地區納入試點範圍,通過擴大業務經營區域,在發展中解決問題,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這項政策福利。

  □回訪

  “我們想讓晚年生活品質更高”

  在試點兩年期滿之際,記者採訪到了當時北京地區以房養老的首單投保者——康先生與馬女士夫婦。

  剛剛從德國旅遊回來的康先生依然清楚地記著每一個投保的細節。“我們關注以房養老政策很多年了,都説‘養兒防老’,大部分財産應該留給下一代,可對於我們這樣的失獨家庭來説,沒有這方面的需求,所以很早以前就與夫人商量好了要參加以房養老。”

  2015年年初,康先生收到街道通知,説一家保險公司在搞“以房養老”項目推介會,於是,在北京溫特萊酒店,他第一次聽到幸福人壽前董事長孟曉蘇對“以房養老”的理念介紹後,現場就報名了。他説:“房子是手裏的財産,以房養老能讓我們的晚年生活更豐富。”

  説起當年投保過程,康先生直言,很多親戚朋友都不理解他們的決定,紛紛出面勸解:“保險公司都是騙子,怎麼可能給你錢,只會要你的錢。”對此,康先生説,一方面,自己之前關注以房養老政策已經很多年,對這項國家政策很認可;另一方面,在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辦理手續的過程中,程式公開透明,讓他很踏實。

  與保險公司辦理住房反向抵押時,康先生通過自己選定的評估公司對房屋估價,這套位於西三旗附近、面積為84平方米的小三居最終評估有效保險價值為274萬元。合同簽訂後,還通過公證處進行了公證。

  康先生告訴記者:“我今年71歲,夫人今年69歲,我們就這一套房子,如果賣掉房子,我倆住哪兒?雖然賣了房子,手裏的錢就多了,但是總不能讓我們做背包客啊。”

  據了解,康先生夫婦的退休金加起來有7000多元,參與以房養老以後,每月從保險公司領到9000多元,“手裏的錢鬆快多了,可以考慮以前敢想但是不敢做的了。”康先生説。

  今年6月,康先生夫妻倆參加了為期一個月的德國養老院旅行團,兩個人的團費總計6萬元,他説想在身體好的時候多出去看看,接下來還想到美國、俄羅斯走走。“現在自己和夫人身體還好,暫時還不考慮去敬老院。我們先去遠的地方,以後身體不好了,再去近一點的地方,實在走不動了,再去敬老院也不遲。到時候,我們倆每月退休金加以房養老的錢一共1.6萬元,把我們的房子租出去,還能拿到一筆租金,可以讓我們去條件更好的敬老院。”

  在康先生家裏,記者看到了新換的電視機、冰箱、洗衣機。馬女士拿出新買的iPhone6plus給記者看他們在德國拍的照片,馬女士説:“家裏的電器、手機、iPad、電腦都是新換的,我們想讓晚年生活品質更高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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