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買電池過期3個月沒到 消協秘書長遭遇“維權難”

2016-07-11 11:22:40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亞馬遜買電池過期3個月沒到 消協秘書長遭遇“維權難”---今天已經是7月11日,但孫先生在亞馬遜的訂單上仍然顯示預計送達日期是4月23日。負責受理一位工作人員回答,中國亞馬遜的海外購涉及境外,所以不歸他們監管,他建議孫秘書長向美國的亞馬遜公司反映。

  在家點擊滑鼠下單,國外的商品就會漂洋過海進家門。本來快捷的海外購,卻讓南京玄武區消協秘書長孫先生感到氣憤。因為,他4月9日在中國亞馬遜“海外購”平台下單購買的美國電池,至今都沒收到。三個多月的漫漫等待期,讓這位平時替他人維權的消協秘書長深感無助。孫先生呼籲,相關部門應該完善對海外購市場的監管。

  電池的“奇幻漂流”

  怪事1:下單3個月,至今沒有收到貨

  今年4月9日,孫先生通過中國亞馬遜的“海外購”平臺,下單了一款産自美國的電池,總價格為183.39元。

  孫先生付款之後,網站的平臺資訊很快就顯示,貨品“已從庫房發出”,並且特意標注了“預計送達日期2016-4-23”。

  面對網站顯示的近半個月的運抵時間,孫先生認為,畢竟這商品是從國外寄過來,自己能夠接受。

  然而,讓他沒有想到的是,從4月9日下單到現在已經過去了3個月,這約定好到貨時間的電池,卻至今杳無音訊。

  怪事2:收不到貨,也沒人聯繫買家

  2016年4月23日是亞馬遜網站給予孫先生預計的送達時間,可是孫先生卻沒有收到貨。想想海外商品可能中途會有些意外,於是孫先生就又等了一段時間,結果5月份貨物還是沒到,也沒有任何人和孫先生聯繫解釋沒有送到的原因。

  孫先生感到有些擔心,於是主動聯繫了亞馬遜的客服。對方表示了解一下情況。可是這之後一段時間,就又沒有消息了。

  突然有一天,孫先生接到了一個陌生的電話,電話那頭要求孫先生提供在亞馬遜上的訂單資訊和個人資訊。經常處理消費投訴的孫先生很警覺,他覺得自己的個人資料和訂單不能隨意告訴陌生人。對方則解釋,自己是亞馬遜的合作公司,要個人資訊是為了幫助處理這個事情。

  “我當時覺得納悶,因為自己的資訊和訂單情況,亞馬遜是知道的,為什麼還需要自己另外再次提供?”孫先生當即拒絕了這個陌生電話的要求。隨後,孫先生向亞馬遜客服詢問,這個電話是否是他們的合作公司,為何亞馬遜不提供而要讓消費另外提供?亞馬遜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要弄清貨物為什麼還沒到,消費者就應該配合他們這麼做。

  怪事3:早過送達日,網站資訊還不變

  為了弄清貨物究竟卡在了哪一個環節,孫先生決定配合亞馬遜搞清楚情況。於是他向亞馬遜的這家合作公司提供了自己的資訊和訂單號,然而提供之後卻還是讓他失望,因為對方沒有給出任何憑證來證明這個貨物目前的狀態。

  而更讓孫先生感到生氣的是,雖然自己的貨物距離預計送到的預定日已經有三個月了,但是在亞馬遜網站的訂單頁面中,自己貨物的“預計送達日期”依舊是2016年4月23日,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説明。

  孫先生表示,亞馬遜是全球知名的品牌,但是這售後技術平臺的服務令人感到失望,明明已經三個月沒到的貨,售後資訊上卻還是義無反顧地寫著早已過期的送達日期,這真是個“大忽悠”。

  亞馬遜你真牛

  亞馬遜:貨在“海關”,我們沒辦法

  消費者孫先生的另一個身份,是南京市玄武區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這次,孫秘書長決定替自己來維權。

  孫秘書長告訴揚子晚報記者,他幾次聯繫亞馬遜的客服,對方只是在説他的貨物應該在“海關”,但是孫先生要求對方提出貨物發到海關的證據時,亞馬遜方面無法提供。

  所謂預計送達時間,只是個參考?

  揚子晚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在亞馬遜海外購的頁面主頁上,寫著“美亞直郵,同質同價”的字樣。購買商品之後,會出現一個預計送達時間。對於這個預計送達時間,有購物者吐槽過“很不準”。一位消費者曾在網上發帖稱,“我的商品明明已經過了亞馬遜顯示的送達日期,可過期之後沒有任何消息,鬱悶啊。”

  亞馬遜網站上面説好的預計送達時間究竟算不算數?揚子晚報記者聯繫上了亞馬遜客服。對方直言,這個預計送達時間只是給購物者做個參考。記者注意到,網站上確實沒有任何對這個“預計送達時間”的解釋,當然也就沒有超過“預計送達時間”的賠償了。

  為何別家購物網站,“遲到”有賠償?

  昨天,揚子晚報記者在另外一家同樣提供海外購物服務的購物網站看到,這家名為天貓國際的購物頁面最下方,有服務保障款項,其中的環球必達條款裏就有賠付條款。

  “除中國及發貨地法定節假日外,買家在天貓國際上購買帶有"環球必達"標識的商品且付款成功後,商家未在服務承諾時效內送達的(已買到訂單標識頁面註明“X月X日必達”),預售的訂單以支付尾款完成的時間為準,商家需向買家支付違約金:(1)商家在保稅區發貨的商品,每筆訂單商家支付人民幣20元的違約金;(2)商家在海外及港澳臺地區發貨的商品,每筆訂單商家支付人民幣50元的違約金。”

  12345:商品“涉外”我們處理不了

  無可奈何之下,根據亞馬遜註冊的地點,消費者孫先生撥通了當地的12345投訴熱線。

  負責受理一位工作人員回答,中國亞馬遜的海外購涉及境外,所以不歸他們監管,他建議孫秘書長向美國的亞馬遜公司反映。

  面對相關部門的説法,常年負責消費投訴的孫先生顯然不認可,他指出,這件物品明明是通過中國亞馬遜提供的交易平臺購買的,而不是在美國購買,因此“海外購”作為內地交易平臺就應當受中國法規監管。

  孫先生認為,在這件事情上,亞馬遜公司理應有告知進程的義務,消費者也有知情權。究竟是缺貨無法發貨,還是發貨了卻因為不可抗力停滯在某些環節,三個月來這些都不知道。

  ●消費者再吐槽

  消協秘書長感到無奈 認為亞馬遜已經涉嫌欺詐

  孫秘書長認為,亞馬遜實際上已經涉嫌違反了自2015年3月15日開始施行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五條:騙取消費者價款或者費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無論怎樣,作為一個全球知名公司言而有信遵守承諾才是經營之道。”孫秘書長坦言,希望自己的遭遇能夠給這家國際知名公司的亞馬遜“海外購”一個提醒,同時也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完善對日益紅火的海外購市場的監管,讓消費者放心購物。

  ●有請大眾評審

  可向有過錯的亞馬遜索賠

  南京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許明:根據消法的規定,銷售商和平臺服務商應該按照合同約定的進行履行,雖然是“預計”的日期,但是當時間節點到了,商品卻沒有送到的情況下,經銷商應該重新與消費者進行約定,告知消費者新的送達日期。作為服務提供商的亞馬遜沒有履行自己的義務,存在過錯。消費者可以提出終止合同,並向亞馬遜提出賠償。

  亞馬遜“店大欺客”太不該

  南京市民王琴珊:這次孫先生買的只是電池套裝,如果試想一下買的是急需的商品,由原來的半個月約定時間後,一拖就是三個多月,這不真的要把人急死了嗎。更讓人生氣的是,面對杳無音訊的貨品,人家再告訴你一聲,我的送達時間是“説著玩的”,就讓人感覺他挖了個坑,看著你往裏面跳,因為反正無論遲到多久,他都沒錯。這顯然是在欺負人,在有意規避責任。

  亞馬遜這麼大的企業明顯就是在欺負人,消協秘書長都維權這麼艱難,相關執法部門應該好好管管了,別讓亞馬遜的“店大欺客”傷了消費者的心。(陳丹琳 李藝偉 陳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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