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天熱的時候,可我家的熱水器卻不能用,一家老小都沒法正常洗浴了。”在投訴欄寫下投訴內容時,北京市民夏女士心情很低落,因為産品配件不生産而無法維修,她的生活節奏也被打亂了。
隨著家電産品升級換代的加速,家裏的電器用著用著就不能修了的現象,也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人們生活中。無人管的“孤兒電器”到底該不該修?按照相關規定,在“三包”期限內廠家不應拒絕合理的維修要求。
進水閥門停産不再維修
按照夏女士寫下的投訴內容,她家的這臺AO史密斯燃氣熱水器,從2010年購買初始,用起來就很不順手。
“這是一款非恒溫款的熱水器,原本分春、夏、秋、冬四個檔位的熱度,可剛安裝時就出現了打不著火的情況。經過好幾個工程人員的修理,最後只能使用秋冬兩檔。”夏女士提起,當初她也提出過退貨的要求,可因為安裝工人表示只能退産品的錢,接近500元的安裝費不予退回,她最終沒有堅持。
“冬天突然變涼水,夏天突然變滾燙的水。”夏女士説,她就這樣湊合著使用了6年。而且,每一年,她都要花費200元到300元的維修費,更換一個進水閥口的配件。更換後一個月內,春、秋、冬三檔可以使用;3個月內,秋、冬兩檔可以使用;6個月左右,就只能使用冬檔。
今年3月底,燃氣熱水器再次出現故障,夏女士又申請了維修。可這一次維修人員表示,由於沒有配件,無法進行進水閥口的更換,只能將舊進水閥沖洗一下。到了5月份,熱水器徹底“罷工”了,夏女士從售後人員那得到的回答是,由於該配件公司已經不再生産,故而無法進行維修,建議夏女士折舊購買新機。可對於這個方案,夏女士覺得不能接受。
“當年我挑選這款燃氣熱水器時,廣告宣傳説産品可以用一個世紀,可現在6年就出現配件不生産的情況,如何讓我繼續信任它們?”她擔心,如果真按售後人員的建議,折舊購買了新機器,再過兩年,會不會又出現配件停止生産的問題?“我就是希望,我家的熱水器能給修好了。”
“孤兒電器”非個案
夏女士家裏的這臺燃氣熱水器,用一個形象的詞語,叫做“孤兒電器”,是專指那些廠家既不生産也不再維修,或者廠家已經倒閉,再也無人管理的電器,就像無父無母的孤兒一般。
實際上,近兩年在家電領域,“孤兒機”的維修尷尬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生活中。一種情況是,由於市場競爭的激烈,當初一擁而上的廠家慢慢倒閉,消費者買的産品也就不再提供售後服務。比如,曾經很火的家用凈水器領域,“雜牌軍”就常常無售後。另一種情況,則是隨著産品的升級換代,舊機型漸漸不再生産。
“我曾經花500多元買過一款某品牌的藍芽耳機,用了一年,這款耳機就停産了,修不了,只能換。”市民李先生向記者説起了他的一次經歷。
市民劉女士這兩日也遇到同樣的煩惱。劉女士所用的手機,是兩年前購買的128G的iPhone 6 Plus,因為常常出現當機關機的狀況,幾天前,她拿去中關村的維修點修理。“因為我曾經在非官方維修點換過螢幕,所以早已不給保修了,只能自己花錢修。”然而,維修點的師傅看了她的手機後,卻告訴她已經修不了,而且也無法用舊機折舊換新機,因為新機器已經買不到了。
大品牌也可能買不到?劉女士帶著一絲疑問,登錄了蘋果的官方網站,發現16G和64G的iPhone 6 Plus還在售,而128G的iPhone 6 Plus確實不在銷售之列了。
規定:
“三包”期限內享受保修
“孤兒家電”到底能不能保修?消費者遭遇到的維修窘境合理嗎?
記者查閱了家電三包規定的有關細則,按照規定,即使某種品牌某一型號的電器已不再生産,只要在“三包”期內,發現該家電存在産品品質問題,均可以按照國家對電器“三包”服務的有關規定,享有相關的消費者權益。也就是説,廠家不可無理拒絕維修。而對因為配套零部件缺乏而無法維修的“三包”期內的退市電器,消費者有權要求經銷商“以舊換新”或直接給予相應的補償。
另外,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所以,消費者在維修保修期內的家電時,一定要向維修方出具維修記錄憑證,以便在必要時維護自己的權益。
也有業內人士建議,對於這種“孤兒電器”,可以建立一種擔保機制,一旦電器廠家倒閉或者合併以後,能夠確保出售的産品被消費者安全正常使用。據悉,歐盟國家把企業銷售額的2%至5%作為擔保金,交給第三方保管,確保企業一旦破産還能有足夠的能力保障消費者的售後服務等權益。
一位家電賣場的相關人士也提醒到,消費者在購買家電時,也不要只關注價格,還要留意生産日期。有時候,一些價格非常便宜的家電,可能是時間較久的庫存貨,如今家電産品更新換代很快,清理庫存有時候可能代表著不再生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