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30日電(閆雨昕)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受到普通用戶關注的“限額”問題,也隨著法規條文的進一步細化和三方支付機構的解釋而變得清晰起來。
隨著新規生效日期的臨近,騰訊、阿裏旗下支付平臺正在引導用戶進行實名制註冊。記者了解到,從今年4月份開始,不少支付寶用戶都發現,支付寶錢包的餘額頁面出現了提示語:“根據監管部門要求,用戶根據賬戶的身份資訊完善程度不同,享有不同的餘額支付額度”。
據悉,實名驗證未能達到《辦法》要求的賬戶,將不能接收來自他人的轉賬、打賞和紅包,賬戶的餘額支付功能也會受限。不少專家曾公開指出,對用戶而言,支付實名制可從法律上保護消費者財産並明確債權債務關係,從而減少用戶在網路支付中面臨的資金被盜等風險隱患。
《辦法》中,根據外部渠道驗證身份的多少,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支付賬戶被分為了三類,按此規定,支付寶將支付賬戶分為三類:
I類額度1000元/終身,綁定一張銀行卡就夠了;
II類額度10萬/年,需上傳身份證,或再綁定一張不同的銀行卡即可;
III類額度20萬/年,在II類基礎上再加2項驗證即可。比如:綁定銀行卡、上傳身份證、開通芝麻信用,在支付寶裏交水電燃氣費,甚至是在支付寶買保險,等都可以作為身份資訊驗證的辦法。
此外,對應于這I、II、III類用戶,也有不同的“特權”:I類和II賬戶只能消費和轉賬,而III類賬戶就可以在這些之外,購買 理財 産品。
從限額來看,三類賬戶中,當屬III類賬戶“最高級”,《辦法》對第三方支付的餘額支付方式給予了最高20萬/年的限額。
記者研究後發現,《辦法》中20萬/年的額度限制僅僅是針對“餘額支付方式”,而事實上,用戶超出20萬之外的資金使用仍可以通過銀行卡快捷、螞蟻花唄、網銀等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寶則表示,支付寶的實名用戶數已經超過4.5億,受本次受到新規影響的支付寶用戶只是少數,《辦法》對餘額支付的限制,不會影響用戶正常的網購、轉賬、理財等。
而對於“不實名會不會影響發紅包”的問題,騰訊方面回應表示,在微信支付平臺上添加過銀行卡的用戶都已經是實名用戶,無需再次進行實名認證。但若在7月1日後仍未完成實名認證的用戶,發紅包、轉賬等微信支付功能就會受到限制。微信支付團隊提供了銀行卡驗證、公安部身份證驗證、運營商手機號驗證等多個渠道,幫助用戶完善實名資訊。
日前,央行有關負責人就《辦法》答記者問時表示,鋻於客戶在網路支付業務中可能面臨資金被盜、資訊洩露等風險隱患,在維權過程中往往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為保障客戶合法權益,《辦法》結合支付機構目前在客戶權益保護方面存在的不足,明確了支付機構在保障客戶知情權、選擇權、資訊安全、資金安全方面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