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能有效履行資産管理人職責,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未予置評
國內兩家期貨公司正在接受監管層的調查,原因是他們未能有效履行資産管理人職責。
昨日,繼6月16日國泰君安發佈公告稱其期貨子公司正在接受證監會調查之後,東方證券也發佈類似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上海東證期貨公司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兩家券商期貨子公司接連遭調查
昨日,東方證券發佈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上海東證期貨有限公司于6月1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
上述《調查通知書》稱,“因你公司未能有效履行資産管理人職責,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我會決定對你公司立案調查,請予以配合。”
東方證券稱,公司及上海東證期貨有限公司將全面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調查工作,同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16日,國泰君安同樣發佈公告稱,因未能有效履行資産管理人職責,其期貨子公司國泰君安期貨有限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兩家券商接連因同一個原因遭調查,那麼,未能有效履行資産管理人職責究竟是指什麼?
據證券時報援引接近國泰君安期貨子公司人士透露,國泰君安期貨一位商品期貨交易客戶為取得大比例返傭,通過經紀戶轉資管戶模式,進行了違規操作,自行下達交易指令,為此,國泰君安期貨被指未履行資産管理人職責。
實際上,對於國泰君安期貨子公司遭證監會調查一事,也有市場人士猜測,這可能與今年5月期指IF1606“閃電跌停”事件有關。今年,5月31日上午IF1606合約在10:42齣現瞬間跌停。中金所在當天晚上表示,經查是由於某套保客戶398手市價賣出委託連續成交,並觸發市場技術性賣盤所致。
昨日,新京報記者未能聯繫上國泰君安期貨和東證期貨對此予以置評。
東方證券整體赴港上市恐受影響
此次子公司被立案調查,正值東方證券衝刺港股上市的最為關鍵的時期。
公開資料顯示,早已在中國A股上市的東方證券,今年6月2日又通過港交所的上市聆訊,最快今年6月20日啟動招股,預計募資約10億美元,與此前15億美元的最高目標有所縮水。
2015年3月,東方證券在A股上市。僅僅一年之後的今年4月11日,東方證券就向港交所遞交了上市申請,保薦人為花旗、高盛、野村證券。5月20日,東方證券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批准發行不超過10億股境外上市外資股。
有券商分析人士表示,儘管2015年東方證券成功登陸A股,但對於東方證券來説,資金需求依舊迫切。而在此番赴香港招股的關鍵時期,東方證券子公司卻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這或為其招股前景蒙上陰影。(記者鄒晨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