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6月1日,有著“新四大火爐”之稱的福州發佈高溫橙色預警信號,各縣市最高氣溫將升至35℃以上,內陸縣市最高氣溫可達37-38℃。圖為福州市民冒著高溫出行。 張斌 攝
多地標準數年未變 專家呼籲建立科學調整機制
按照《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記者統計發現,在已經明確高溫津貼標準的省份中,部分地區的標準已經多年未漲。
例如,廣東目前的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這一標準從2007年開始至今都未調整;河南省的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工作日10元,這一標準也是2008年就已制定的。
而與其他省份不同,目前,天津高溫津貼已經實行動態調整,日標準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12%發放。
“根據現在的物價水準,每個月一兩百元的高溫津貼標準還是少了些。”北京某駕校教練王師傅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王師傅説,因為屬於室外高溫作業,6到8月期間,他每月可以領到200元高溫津貼。雖然這一水準已經高出了北京市規定的高溫津貼標準,但是王師傅認為,相較于近年來的工資、物價上漲情況,補貼並不算高。
“高溫津貼是崗位津貼,是一種勞動補償,其調整還是應該與工資掛鉤。”人社部勞動科學研究所所長鄭東亮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分析稱。
鄭東亮表示,近些年已經有不少地區對津貼標準進行了調整,而未來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並完善一套科學合理的調整機制,並進行細化。
“怎麼調?調多少?這些問題都應當認真研究,高溫津貼不應是想起來就調,想不起來就不調。”鄭東亮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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