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6月份,離網際網路支付賬戶實名認證還有不到一個月時間。央行去年底公佈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根據辦法,個人支付賬戶分為三類,並規定了對應的功能、額度和身份資訊認證要求。不少第三份支付機構早在兩個月前就開始紛紛通知其用戶,要進行實名認證。
不同身份驗證對應不同賬戶功能
根據《辦法》規定,7月1日起,通過不同身份驗證方式所開的支付賬戶,按照安全級別從低到高分為I、II、III三類,並享有不同的餘額支付限額。只通過一個外部渠道開立的Ⅰ類支付賬戶,賬戶餘額可用於消費和轉賬,但限額僅有1000元。而通過3個驗證渠道的Ⅱ類賬戶可以消費、轉賬,年支付額度10萬元;通過5個驗證渠道的Ⅲ類賬戶,除了可以消費轉賬外,還能購買投資理財等金融産品,年累計交易額最高可以到20萬元。
也就是説,沒有綁定銀行卡的微信用戶可通過微信零錢包收發累積1000元以內的紅包。如果發紅包金額已經超過1000元,還想再發就得追加身份認證。
此外,支付賬戶還有日限額。支付機構採用不包括數字證書、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對於交易驗證安全級別較高的支付賬戶“餘額”付款交易,支付機構可以與客戶自主約定單日累計限額。但對於安全級別不足的支付賬戶“餘額”付款交易,《辦法》規定了單日累計限額,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5000元。
對極少數消費者,或者消費者偶發的大額支付,可以通過支付賬戶餘額支付、銀行卡快捷支付、銀行網關支付等方式組合完成。
央行統計數據顯示,非銀支付數據仍然在高速增長。2015年,非銀行支付機構累計發生網路支付業務821.45億筆,金額49.48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19.51%和100.16%。支付筆數上與銀行業機構電子支付的1052筆已經非常接近。而另有第三方資訊表示,截至去年底,網路支付實名賬戶比例僅佔一半左右。
消費1000元以上要多重驗證
由於《辦法》規定,只通過一個外部渠道開立的Ⅰ類支付賬戶,賬戶餘額可用於消費和轉賬,但限額僅有1000元。通過至少三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才能成為II類賬戶,才能進行更高額度消費和理財等。大部分第三方支付機構也在敦促客戶進行身份認證材料完善。
此前,支付寶發佈公告表示:為了符合監管部門的要求,幫助大家完善身份資訊,支付寶近期正在陸續通過短信、支付寶APP消息提醒、操作頁面提示燈方式幫助、引導身份資訊不夠完整的那部分用戶補全和完善個人身份資訊,完成賬戶升級。不然有可能會遇到無法通過支付寶餘額進行付款,且頁面上提示需要進一步完善身份資訊才能用餘額付款的情況。
不過,支付寶也表示,實名驗證的方式有很多種,除了身份證、銀行卡之外,還有手機、社保賬戶、繳費賬戶等等,不同程度的實名認證將對應不同的賬戶功能。
類似,微信支付從4月份也開始推進用戶實名認證,微信表示,對於需要完善資訊的用戶,在使用微信支付時,系統將逐步進行提示和引導,以幫助用戶完善賬戶資訊。其中,微信將用戶分成了收到資訊完善引導的和未收到引導的兩類。
對於受到資訊引導,但又未能提交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的用戶,支付功能將受到限制。只驗證了身份證姓名資訊的用戶,可使用零錢累計支付不超過1000元,超額的則需要綁定銀行卡。而對於未收到提示的用戶,若不綁定銀行卡,單筆、單日、單月可累計使用的零錢也只有1000元。也就意味著,如果不綁卡,用戶仍可通過微信收發紅包,但使用“微信零錢”發紅包的金額累計不能超過1000元,如果還想繼續用零錢發紅包需要額外追加身份驗證成為II類、III類賬戶。
去年《辦法》出臺時,第三方支付機構匯付天下對南方日報記者分析表示,“管理辦法”已經充分考慮支付企業服務電商和新金融等領域的廣泛需求,對網路支付的賬戶分類、監管分類、責任分類等進行了明確的規範和指導,是支付行業最重要的創新之一,必將有助於支付行業進一步規範和健康發展,是支付行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指導性文件。
資金損失由支付機構有條件賠付
事實上,除了實名認證以外,《辦法》對大家用綁定銀行卡進行快捷支付出現風險後責任如何認定也有新的規定。近期網路和電信詐騙愈發嚴重,對於不少使用網路支付的市民來説或是一件好事。
《辦法》提出,快捷支付是支付機構和銀行通過協議與客戶約定,由支付機構代其向銀行發送支付指令,直接扣劃客戶綁定的銀行賬戶資金的支付方式。 實踐中,快捷支付由於該業務涉及客戶、支付機構及銀行三方,權責關係相對複雜,一旦發生風險損失,客戶維權困難。
新規要求,支付機構和商業銀行合作為客戶提供快捷支付業務時,應當事先或在首筆交易時分別與客戶建立清晰、完整的業務授權,同時明確約定扣款適用範圍、交易驗證方式、交易限額及風險賠付責任。其中,銀行是客戶資金安全的管理責任主體,在後續交易時無論是由銀行進行交易驗證還是支付機構代為進行交易驗證,銀行承擔快捷支付資金損失的先行賠付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第三方支付機構或賣家洩露了個人資訊導致資金損失,那麼客戶就可以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賠付。新規要求支付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風險準備金制度和交易賠付制度,並對不能有效證明因客戶原因導致的資金損失及時先行全額賠付,保障客戶合法權益。也就是説,只要支付機構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你自己的原因造成損失,這個賠償也是由第三方支付機構來承擔。對於客戶來説,能有效保證交易安全。(記者 黃倩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