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7億巨虧質疑”,再到“舉報門”事件,神州專車的運營主體神州優車深陷輿論漩渦。一封律師實名舉報信,將神州優車新三板掛牌一事,置於風口浪尖。面對接連不斷的負面新聞,神州優車董事長陸正耀稱,這些源自於對手的惡意攻擊。
日前,《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指出,隨著專車新政的即將出臺,專車市場競爭日趨白熱化,融資大戰、輿論大戰不斷升級。“舉報門”事件説明專車市場競爭有待規範。而這封舉報信對於神州優車掛牌新三板究竟有多少影響,關鍵在於全國股轉公司對神州優車掛牌申請文件的認定和評判。
4月12日,神州優車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對外宣佈,已向全國股轉系統公司遞交新三板掛牌申請。
5月17日,北京市君本律師事務所吳學益律師發佈《關於神州優車新三板掛牌申請文件嚴重違規的舉報信》,針對神州優車旗下出行平臺神州專車的商業模式、市場份額和盈利預測等提出多項質疑,認為神州優車的商業模式只是“傳統計程車+APP”,與“共用經濟”或“分享經濟”沒有任何關係。
在近兩萬字的舉報信中,吳學益表示,神州優車公開轉讓説明書中,有大量內容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嚴重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掛牌條件適用基本標準指引(試行)》等業務規則。
神州優車隨後發佈官方聲明回應稱,舉報信中大量資訊嚴重失實,存在斷章取義、曲解相關法律法規、刻意誤導公眾的情形,是對神州優車新三板掛牌的惡意造謠中傷,企圖干擾神州優車新三板的正常審核。
5月19日,神州專車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向公司運營所在地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保稅分局報案,案件已受理。
“雖由於舉報內容中充滿了對神州專車的負面評論意見,且經社會公眾傳播,對神州專車的商譽造成了損害,這是我們報案的主要原因。”神州優車相關負責人表示,“在當前政策環境下,神州專車的B2C模式已經被認為是最接近合規合法的。神州優車的商業模式直接違法,不具備出租運營資質,持續經營存在嚴重法律障礙,那麼中國當下所有的網際網路約車都將可能受到政策的直接限制。”
5月23日,吳學益再次發表聲明《關於舉報神州專車一事的再次聲明》稱,第一封舉報信涉及的所有事實均來自神州專車公開披露的掛牌申請文件以及大量媒體的公開報道,完全不存在所謂的捏造事實,所有結論都是依據現有法律分析得出。
事實上,在今年4月滴滴投資人金沙江創投董事總經理朱嘯虎也曾發表言論,抨擊神州專車是“偽汽車共用經濟”。
對於“共用經濟模式”的質疑,陸正耀認為,共用經濟模式既有車輛共用“Car Sharing”,也有出行共用“Ride Sharing”。前一種典型代表是神州租車,公司集中採購車輛,然後把車共用給消費者;後一種典型代表是網際網路約車,分享車輛的每一次行程,既包括滴滴、Uber的C2C模式也包含神州專車的B2C模式。
陸正耀表示,正是憑藉B2C“專業車輛,專業司機”以及“輕資産、重運營”的差異化經營,神州專車僅一年時間就在激烈的網際網路約車市場中異軍突起;B2C模式向客戶收取專車出行費用的盈利模式也被認為更加清晰可控,成為眾資本追捧的“香餑餑”。如果除去此前“充100返100”造成的虧損,公司在2016年3月已經實現盈利,預計到今年第三季度將會全面盈利。“而其對盈利預期的判斷,主要基於規模效應的日益顯著。因為租賃車輛費用和司機工資都屬於固定成本,隨著客戶量規模的增加和運營效率的提升,單位成本將不斷下降。尤其隨著補貼幅度的收窄,單均收入還將不斷提高。”
同時,有業內人士指出,雖然各大專車公司都有自己的上市打算。“舉報門”事件發生後,對專車市場競爭形成負面效應,各大專車公司上市前後或都會被牽入輿論戰。(記者 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