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相關負責人表示,從審計情況看,一些現行部門規章制度已不適應當前實際情況,尚未及時清理修訂,使部分專項資金未能及時統籌或統籌後仍未及時使用,一些單位和項目還有部分財政資金長期趴在賬上,未能發揮資金效益。相關部門和地方應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和存量盤活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針對1至2月份審計發現的影響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面的78個問題、156.03億元資金,審計部門出具了整改建議函督促整改。截至一季度末,已整改74個問題、統籌盤活資金155.28億元,尚未整改到位和3月份審計發現未及時統籌使用的資金97.08億元,審計部門正督促加快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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