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誘惑中暗含高風險,被騙的不僅是散戶,上市公司也未能倖免。新三板創新層公司豐源股份近日發佈公告稱,此前投資的控股子公司惠輝生物因涉及訴訟,被司法判決惠輝生物將股權結構恢復到豐源股份入股之前。同時,惠輝生物“竊取”股東股權、騙取保證金等行為被曝光。
豐源股份是一家來自山東棗莊的生物質發電公司,去年4月在新三板掛牌,年營收規模過億元。今年2月,豐源股份收購了聊城市惠輝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六成股權,該公司原股權結構為:趙長輝認繳8700萬元,認繳比例79.09%;許樹陽認繳2200萬元,認繳比例20%;姜孟強認繳100萬元,認繳比例0.91%。根據豐源股份的公告,在股權過戶之後,豐源股份先後投入資本金1000萬元,同時還向惠輝生物借出資金377.59萬元。
但惠輝生物隨後被股東許樹陽告上法庭。4月18日許樹陽以確認公司決議無效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因是2016年1月19日,趙長輝偽造股權轉讓協議,將許樹陽的20%股權無償轉讓給薛光闊,並於當日偽造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公司章程修正案,之後在聊城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了股權變更登記。許樹陽的20%股權被“無償轉讓”給薛光闊之後,薛隨後又將所持股份轉讓給豐源鑫匯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7月1日法院作出判決,判令“2016年1月19日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修正案無效”。但由於薛光闊所持股份已經轉讓,且豐源鑫匯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是按照合法程式取得股份,對於如何執行法院判決各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因此惠輝生物一直未能按照法院判決履行義務。8月16日,許樹陽再次提起訴訟。9月14日,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判令“被告惠輝生物于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向聊城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撤銷依據2016年1月19日股東會決議及公司章程修正案所作的變更登記、恢復原告的股東資格”。
據豐源股份稱,公司在收購惠輝生物之時,對前期惠輝生物股東偽造股權轉讓事項並不知情。對於惠輝生物“倒賣”股權之舉,業內稱豐源股份收購遇上“老千”。據媒體披露,趙長輝隱瞞的還不只這些——在豐源股份披露的收購公告中,惠輝生物成立於2010年,但未實際運營;而根據全國企業資訊查詢系統的資訊,惠輝生物早在2011年至2012年就因騙取保證金5次被告上法庭,記錄在案的涉案金額為98.3萬元。
豐源股份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對惠輝生物投入資本金1000萬元,還向惠輝生物借出資金377.59萬元,如果根據法院判決結果,工商部門要求惠輝生物將股權結構恢復到2016年1月19日之前,將會給公司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公告同時稱,公司將積極採取各種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損失,並將根據處理結果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