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建築業集體投工傷保險 今年新項目全覆蓋

2016-07-07 13:51:39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建設項目延期的,總承包單位務必于合同工期到期15日內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建設項目工傷保險期限順延手續。

   為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做好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103號)和《關於印發山東省開展建築業 “同舟計劃”工作方案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221號),記者昨日採訪了解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從7月15日起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建築業企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專項擴面行動,2016年要實現新建建築業項目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全覆蓋。

   今年新建項目要全覆蓋

   據人社部門負責人介紹,這次專項行動是根據國家和省有關部署要求進行的,是全面推進建築施工企業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切實維護建築業從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工傷保障權益的重大舉措。在這次專項擴面行動中,各區市工傷保險行政部門、社保經辦機構和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把建築業企業參加工傷保險作為我市今後一個時期工傷保險擴面工作的重點任務,通過組織開展建築業企業參加工傷保險專項擴面行動,逐步實現建築業項目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全覆蓋,其中,2016年實現新建建築業項目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全覆蓋。

   重點查是否參加工傷保險

   記者採訪了解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將把建築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作為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的重點,加大執法力度,對違法行為,依法從快處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也將優化流程,簡化手續,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及時按規定撥付有關待遇。

   如果建築業企業有工傷保險相關問題需要諮詢,可登錄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www.qdhrss.gov.cn),也可撥打市人社局政務服務熱線電話12333諮詢,或撥打市社會保險事業局電話86010852諮詢。

  建築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很划算!

  我市要求建築業按照項目工程總造價,為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的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費率為項目工程總造價的1.5‰,遠低於建築業職工的1.1%費率,對建築業用人單位和農民工來説,這項規定“很划算”!記者昨日從市社保局了解到,作為保障建築行業從業人員的 “同舟計劃”,該政策涉及全市所有在建和新建項目。統計顯示,我市去年各類單位工傷認定數量近9500人,全年支付各類工傷待遇4億多元。

  【參保範圍】 所有建築企業須參加工傷保險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建築業蓬勃發展,建築業職工隊伍不斷發展壯大,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安居樂業做出了重大貢獻。建築業屬於工傷風險較高行業,又是農民工集中的行業。目前仍然存在部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工傷保險參保覆蓋率低、一線建築工人特別是農民工工傷維權能力弱、工傷待遇落實難等問題。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依據社會保險法、建築法、安全生産法、職業病防治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等四部門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建築業參加工傷保險工作。

   據介紹,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的所有建築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其中,對有穩定勞動關係的農民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建設項目使用的流動性強、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的農民工 (包括總承包單位和依法分包的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農民工,但不包括已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均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

   【徵繳費率】 工傷保險費率從1.1%到1.5‰

   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以項目工程總造價的1.5‰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遠低於建築業職工的1.1%費率。計算公式為:工傷保險費=項目工程總造價×1.5‰。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其工傷發生率和基金使用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費率。其中,在建工程項目,以剩餘的項目工程總造價的1.5‰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 按項目投工傷期限更靈活

   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期限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合同工期一致,即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合同竣工之日止(在建工程項目的工傷保險期限自參保之日起至合同竣工之日止)。提前竣工的,工傷保險期限在工程竣工之日終止。竣工後有保修期的,總承包單位應持保修合同務于項目竣工後的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其工傷保險期限有效順延。

   建設項目晚于《建築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開工時間開工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依企業提供的開工報告書上的開工時間為準,工傷保險終止時間根據原工期順延。

   建設項目延期的,總承包單位務必于合同工期到期15日內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建設項目工傷保險期限順延手續。其中,因建築工程量追加等原因導致建設項目延期的,需要提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供的追加工程造價證明材料,並按追加工程造價的1.5‰補交工傷保險費。未及時申報延期的,工傷保險期限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規定的合同工期終止。

   【工傷待遇】 核算待遇以工資為基礎

   認定為工傷的建築業農民工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核定工傷待遇以本人工傷前六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不足六個月的,按實際月數計算),難以按本人工資作為計發基數的,按照受傷時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基數。

   用人單位、工傷農民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保手續】 辦理參保帶齊6種材料

   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築業施工企業需先到項目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或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下載《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青島市 年 月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資訊及增減變化表》(一式兩份)。填寫完整後,攜帶以下資料到建築項目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3、《中標通知書》或《承接工程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

   4、經主管部門備案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5、已經開工的提供開工通知書及複印件;

   6、建設項目已經轉包、分包或勞務分包的,提供轉包合同、分包合同或勞務分包合同及複印件。 直接上網辦理參保人員增減

   為了提高辦事效率,建築業企業可開通網上業務辦理,通過外網辦理各種手續。申報時,建築業企業可從市人社局官網下載或到參保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領取《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業務申請表》、《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業務承諾書》,填寫完整並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向參保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開通網上申報業務。

   開通網上業務辦理的可直接通過網際網路辦理參保人員增減手續。

   未開通網上申報業務的建築業企業可攜帶以下材料到參保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增加人員的,勞動合同複印件、《青島市 年 月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資訊及增減變化表》(一式二份);減少人員的,因解除合同的提供 《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原件及《青島市 年 月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資訊及增減變化表》(一式二份);其他原因減少的,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工傷保險為意外“兜底”

   市人社局提醒企業負責人,應多考慮職工的利益,有的工傷需要長期治療和康復,若沒有工傷保險,僅靠一筆私了的錢不一定夠用。從長遠來看,工傷還會影響工人的生活品質,如果是工亡,通過工傷保險能獲得60多萬元的補償,還能獲得家屬和子女的供養,相比之下,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後,個人利益更能獲得“兜底”保障。

   李某是青島某建築施工隊工人,在建設工地從事塔吊操作工作。2016年5月5日晚六點,下班回宿舍途中,被一齣租車撞傷,造成小腿骨折。經工傷和鑒定綠色通道,被認定工傷,鑒定級別為工傷10級。由於李某所在的建築工地由總承包單位參加了青島市建築業工傷保險(按項目),因此,順利報銷了相關醫療費,並以本人工資為基數領取7個月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約3萬餘元。

   2015年4月28日下午,彭某在建築工地上突然昏厥,在被送往醫院途中停止了呼吸,彭某所在單位將有關情況電話報告了工傷保險行政部門。據調查,彭某年齡43歲,是整個家庭的頂梁柱,母親現已七十高齡,孩子年僅13周歲,妻子早年下崗後,彭某就獨自承擔起整個家庭的重擔。猝死當天,彭某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並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工傷行政部門認定為“視同因工死亡”。按照規定,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喪葬補助費、一次性工亡補助金60余萬元。此外,其母親和孩子每月還可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母親可享受終身,孩子可享受至年滿18周歲。

   王某在建築工地上從事瓦工工作,2016年4月25日,因被跌落泥塊砸斷左小腿,經鑒定為工傷9級,根據規定,王某除了可以報銷醫療費之外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補助金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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