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時需要繳納委託貸款手續費、錢交了卻沒有享受應有的服務、超出價目表收費……部分商業銀行的此類行為,長期以來困擾著企業和消費者。近日,發改委公佈《商業銀行收費行為執法指南》,進一步明確了商業銀行在收費中可能被認定為違規的行為,其中六大類收費行為被明確認定屬違規收費。
誘買金融産品將挨罰
7月1日,發改委公佈《商業銀行收費行為執法指南》,其中列舉了只收費不服務、超出價目表收費等六大類17個典型案例,讓不少市民感同身受。除了明確六大類違規收費行為外,《指南》的一些細則也同樣讓消費者們拍手稱快。“有了這份 《指南》,相信一些商業銀行今後就不敢再用這些歪門邪道了。”島城一家企業負責人顧先生告訴記者,去年他到一家商業銀行諮詢貸款業務,銀行業務員先是跟他説了很多貸款的難處,隨後就悄悄地跟他推薦了一個“另類”貸款計劃。拿過這份“另類”計劃書,顧先生發現,這竟然是一份某銀行保險産品,這讓他瞬間有種被戲弄的感覺。“要是當時簽了字,我貸的這部分錢要多花很多錢。”顧先生説。
按照《指南》中的規定,商業銀行在發放貸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使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客戶購買保險等金融産品屬違規行為,違規行為經查實後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收費下降將成為趨勢
除此之外,《指南》還分析了可能造成或者加重違規收費的行為:包括不合理的中間業務收入增長目標和績效考核指標;收費項目對應的服務內容不明確、過於籠統;對已查出的違規收費問題整改不到位或者屢查屢犯。為此,《指南》要求,商業銀行設立新的市場調節價收費項目,或者提高市場調節價的收費標準,應當按照《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公示。階段性優惠措施無法及時在價目表中體現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客戶公示,並明確標注優惠措施的生效和終止日期。
對於該《指南》,島城許多銀行業從業者們認為,這將進一步規範銀行從業者行為,今後銀行中間業務的收費將更加嚴謹,同時收費下降也將成為趨勢,消費者可以享受到更加規範和實惠的服務。“對於一些靠這些業務生存的商業銀行,今後要想得就更多了。”銀行從業者秦先生認為,《指南》的公佈將促進行業內的優勝劣汰,雖然從表面上看一些銀行的收入將明顯下降,但從整體看這對優勢資源的整合發展是有利的。
記者 王曉先 錫復春
六大類違規收費行為
●只收費不服務
●超出價目表收費
●收取委託貸款手續費
●轉嫁成本
●強制服務並收費
●不執行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
【案例】
案例1:在銀行理財人員的推薦下,繳納了個人理財諮詢報告手續費,然而在交錢之後卻並沒有享受到應有的服務。明明每月只有幾千塊錢的收入,卻收到一份按照月收入幾萬元制訂的投資建議。
案例2:某銀行與A企業簽訂銀團貸款合同,向A企業提供9.5億元銀團貸款,並在收費合同中約定按照當年未用餘額的0.2%收取銀團貸款承諾費。但此後銀行向A公司收取銀團貸款承諾費190萬元。實際上,A公司當年未用餘額應為7.4億元,應按照7.4億元×0.2%收取銀團貸款承諾費148萬元。
案例3:A銀行在辦理個人貸款業務過程中,分別以1888元、3888元、5888元、8888元的標準 (或其中兩個標準以上)向57名辦理個人貸款的客戶捆綁強制收取個人匯款套餐手續費,涉嫌違規。經查,該行于2013年7月26日給行內個貸團隊下發通知,要求自2013年7月29日起上報審查的個貸業務必須逐筆配比服務收入,服務收入除滿足執行利率與定價利率之間利差50%左右標準外,原則上還要不低於貸款額的2%。此外,該行個人信貸業務中的《情況説明》,明確寫明借款人同意繳納匯款套餐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