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依法嚴厲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等違法犯罪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我們定期將拒不履行日照兩級法院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予以公開曝光,並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
市中級人民法院嚴正公告,失信被執行人將面臨無法乘坐飛機、高鐵、動車二等座以上和列車軟臥,不得高檔消費,並且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懲戒。
市中級人民法院責令失信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履行全部義務後,可向法院申請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資訊。歡迎廣大群眾積極向人民法院提供失信被執行人執行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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