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今年首輪對工商教育城管執法等部門開展巡察

2016-04-20 10:25:20 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林夢雲 責任編輯:呂英河 字號:T|T
摘要】濱州新聞:依託濱州市紀委監察局各統管派駐紀檢組設立8個巡察組,對市工商局、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開展常規巡察,對市建設工程品質和安全監督站、市環境監測站以及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資金監管情況、海洋漁業惠民資金監管情況開展專項巡察。

  中國網山東濱州4月20日訊 (記者 張志祥)記者獲悉,為認真落實中央關於“探索市縣巡察、用好巡察成果、規範巡察工作”的要求,濱州市根據《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共山東省委關於貫徹<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研究制定了《中共濱州市委關於市直部門(單位)巡察工作暫行辦法》,啟動今年首輪巡察工作。截至4月12日,各巡察組已進駐單位開展工作。

  依託濱州市紀委監察局各統管派駐紀檢組設立8個巡察組,對市工商局、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開展常規巡察,對市建設工程品質和安全監督站、市環境監測站以及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資金監管情況、海洋漁業惠民資金監管情況開展專項巡察。

  明確巡察職能,更新工作理念。積極調整工作思路,轉變工作理念,進一步明確職能,巡察組在巡察期間履行監督職能要求,使巡察工作更加符合上級精神要求和工作實際。

  圍繞“政治巡察”,突出問題導向。注重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認識和把握巡察工作,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對準黨組織的政治責任,著力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觀念淡化、黨的紀律軟化等方面的問題,聚焦黨的“六大紀律”,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在精準深入上下功夫,用紀律尺子嚴格衡量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行為,把巡察過程作為推進紀律建設的過程。

  “專項與常規”結合,完善巡察方式。採取常規巡察和專項巡察相結合的方式,既對市直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常規巡察,又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重點事項進行專項巡察,根據不同單位特點、不同對象特點,分別制定個性化巡察方案,增強巡察工作的針對性。同時,打破各統管派駐紀檢組與所聯繫單位的固有界限,實行交叉巡察,做到巡察組成員與日常所監督部門不見面,與原工作單位不見面,進一步增強巡察工作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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