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中小學8月底前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

2016-04-12 08:11:54 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韓彥彥 責任編輯:呂英河 字號:T|T
摘要】濱州新聞:記者從濱州市教育局獲悉,濱州市各中小學校將在2016年8月底前普遍建立學校法律顧問制度。據悉,各中小學聘任的法律顧問將對學校重大決策、規範性文件、重要規章制度等進行論證與合法性審查,提供意見或建議;對學校重大行政行為、重大事項的風險性進行評估論證,提出意見或建議等等。

  中國網山東濱州4月12日訊 (記者 韓彥彥 通訊員 李雲濤)近日,記者從濱州市教育局獲悉,濱州市各中小學校將在2016年8月底前普遍建立學校法律顧問制度,有效發揮法律顧問在維護學校法律地位、處理學校與部門或社會的各種法律關係、處理學校與學生或教師的關係、落實國家教育法律法規要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據悉,各中小學聘任的法律顧問將對學校重大決策、規範性文件、重要規章制度等進行論證與合法性審查,提供意見或建議;對學校重大行政行為、重大事項的風險性進行評估論證,提出意見或建議;參與學校對外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的擬定、審查,提出意見或建議;接受學校委託,參與學校有關法律問題談判,調解涉及學校的重大法律糾紛,代理學校訴訟、仲裁、復議等活動,維護學生、教職工、學校的合法利益;協助學校開展法制教育宣傳、法律知識普及活動;為學校、學生、教職員工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所有法律顧問將按照理論基礎紮實、實務經驗豐富、熟悉學校教育、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原則,從專業律師、法律專家學者中聘任。聘任模式包括:“一校一聘”模式。法律服務需求個性化較強、法律服務需求量較多的中小學校,可以按照合理配置的原則,自主選聘具有資質的執業律師或其他法律服務工作者作為本校的常年法律顧問。“多校聯聘”模式。學校發展情況、面臨問題相似或者屬於同一鄉鎮(辦事處)的中小學,可以多個學校聯合選聘一位執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法律顧問團”模式。由縣(區)教育局(辦)組建本縣(區)教育行業“法律顧問團”,統一聘請,統一管理,為學校提供法律服務。法律顧問實施聘任制,聘期一般不超過2年。

  “十八屆四中全會和《依法治教實施綱要(2016-2020年)》對依法治校提出了新的要求。”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全市中小學建立學校法律顧問制度是全面推進依法治校,提高學校治理法治化水準的重要保證,是學校防範各類辦學風險,依法依規保護學生、教師和學校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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