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監局副局長羅新軍出席會議(見習記者 張立乾/攝)
《意見》將重點部署七項整治任務
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全面摸清現有化工企業的現狀和問題,對非法化工企業和違規化工項目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對非法設立、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和安全生産條件、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污染物的化工企業,依法堅決予以關閉。對設立手續不全,但符合産業政策、技術先進、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化工企業,可由相關部門補辦手續。
嚴格把好化工項目準入關。嚴禁新上淘汰類、限制類化工項目;鼓勵發展産品檔次高、工藝技術裝備具有國際或國內領先水準的化工項目。新建、擴建危險化學品項目,一律由設區的市以上投資管理部門負責核準(備案),原則上不再核準(備案)固定資産投資額低於1億元的新擴建項目。新建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一律由省安監局負責核發,不再委託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