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心事3:遭家暴只能默默忍受
人們普遍認為暴力是不對的,但也有人會覺得“丈夫打妻子,父母打孩子”是正常的。很長一段時間內,家庭暴力在我們社會更多被視為只是家庭內部的問題,被道德化看待,不僅僅被家暴的對象找不到合適的部門求助,甚至當他們求助時,還會被勸:“忍忍吧,再怎麼説都是一家人”,更不用説施暴者得到相應的懲罰了。
【國務院:通過反家庭暴力法(草案)】
7月2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草案按照預防為主、教育與懲處相結合原則,規定根據情節輕重對加害人出具告誡書、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等,明確了政府、社會組織、自治組織和學校、醫療機構等各方職責,並設立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切實保障家庭成員特別是婦女兒童權益。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鬧心事4:監管部門太任性,想查誰就查誰
做生意、做企業最頭疼什麼?“婆婆”太多!“婆婆”太橫!“婆婆”太任性!長期以來,一些監管部門,濫用監管權力,喜歡搞“突擊”監管,搞“大檢查”,“看誰不順眼就查誰”,而且罰誰不罰誰、罰多還是罰少,隨意性很大,這讓老百姓很鬧心。
【國務院:推廣隨機抽查機制】
7月22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了對這些“婆婆”們的約束之道:一是堅持依法監管,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一律不得擅自開展檢查。二是各市場監管部門要公佈抽查事項目錄,逐項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等。重點抽查風險較高、投訴舉報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有嚴重違法記錄的市場主體。三是建立隨機抽取被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機制,嚴格限制監管部門自由裁量權。四是及時向社會公佈抽查及處理結果,與社會信用體系相銜接,建立誠信檔案、失信聯合懲戒和黑名單制度。使廣大市場主體不為“隨意執法”所擾,不越雷池合法經營。
鬧心事5:因為一場大病就返貧致貧
“辛辛苦苦三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這是很多人對大病重病突襲一個家庭的形象描述。在很多地區,一旦患了大病,就會給一個普通家庭帶來災難性的壓力。“10元一拳”的“沙包父親”、穿婚紗賣烤紅薯的姑娘等等,這些無力承擔家人治療費用只能通過博眼球而獲取捐助的人們越來越多地成為媒體報道的主角。
【國務院: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針對這件鬧心事,7月22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拿出了三條解決措施:一、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對參保大病患者需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給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達到50%以上,今後還要逐步提高;二、原則上由政府招標選定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保費實行單獨核算,確保資金安全和償付能力。三、對經大病保險支付後自付費用仍有困難的患者,由醫療救助、慈善救助等給予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