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有關負責人就定向降準並結合 下調存貸款基準利率答記者問
1、此次定向降準並結合下調存貸款基準利率的背景是什麼?
答:今年以來,人民銀行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更加注重鬆緊適度,適時適度預調微調,完善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機制,對部分金融機構實施定向降準,加強信貸政策的結構引導作用,鼓勵金融機構更多地將信貸資源配置到“三農”、小微企業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同時,綜合運用利率、存款準備金等多種工具組合,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市場利率適當下行,降低社會融資成本。總體看,隨著各項政策效果的逐步顯現,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銀行體系流動性保持充裕,社會融資結構有所改善,各類市場利率均有所下行,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在經濟“新常態”背景下,我國經濟正處在新舊産業和發展動能轉換的接續關鍵期,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和防風險的任務還十分艱巨,需要繼續靈活運用貨幣政策工具,通過結構調整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並著力降低社會融資成本。同時,我國物價水準仍在低位運作,實際利率高於歷史平均水準,也為運用存款準備金和利率工具提供了有利條件。鑒此,經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決定再次定向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同時結合下調金融機構貸款及存款基準利率,以更好地平衡好總量穩定與結構優化的關係,促進穩增長、調結構並降低社會融資成本。
2、此次定向下調存款準備金率措施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答:此次定向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的主要內容:一是對2015年初考核中“三農”貸款達到2014年6月定向降準標準的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降低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此前,已對“三農”貸款達標的上述機構定向降準0.5個百分點,並累計對小微企業貸款達標的上述機構定向降準1個百分點。二是對2015年初考核中“三農”或小微企業貸款達到2014年6月定向降準標準的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外資銀行降低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此前,已對“三農”或小微企業貸款達標的上述機構定向降準0.5個百分點。這樣,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和外資銀行,只要在2015年初考核中符合審慎經營要求且“三農”或小微企業貸款達到2014年6月定向降準標準,均可執行較同類機構法定水準低1個百分點的存款準備金率。三是降低財務公司存款準備金率3個百分點,增強大型企業集團內部資金融通功能,提高資金週轉效率,紓解國有企業資金和成本壓力,支援實體經濟轉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