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據網路
目前,全國僅我省這麼做。劃轉省屬國有企業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省社保基金,屬山東首創。這是山東為提高社會保障能力、推動國有企業改革實施的一項創新性改革舉措。本次劃轉後,省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山東機場有限公司和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實收資本分別為:300000萬元、24000萬元和6482.61萬元。 本次劃轉措施改變了國資委“一股獨大”現狀,標誌著山東省國企改革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首批劃轉的3家企業只是一個開始,未來將按照一次劃轉、分步到位、逐戶完善的原則,力爭在1到2年內完成省屬國有企業的資本劃轉,基本實現社保基金劃轉的全覆蓋。
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後,省社保基金按股權比例享有出資人權益、參與利潤分配,按市場化原則對劃轉資本進行管理運營,有利於社保基金實現增值,提高全省的社會保障能力。
同時,多元化的股權結構能夠促進省屬企業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決策效率和決策科學化水準,形成規範決策,自控風險和創新發展的運作機制。
此外,國有資本劃轉後,有利於持股單位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資本運營,促進國有企業穩妥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